下一篇4 2014年10月2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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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若干重点问题

□ 向红云

    当前,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首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精心谋划综合改革,全力推动加快发展。但在深化综合改革过程中,如何秉承服务宗旨、坚持办社原则、处理各方关系、把握重点环节和路径,事关改革成败和稳定发展大局。就此笔者结合本社实际谈一点个人的初浅思考:

    秉承一个宗旨

    秉承为农服务办社宗旨,这既是供销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之本,也是供销合作社的旗帜和形象。中央1995年5号文件、国务院1999年5号文件和2009年40号文件都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定位,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实践证明,为农服务宗旨,是供销合作社长期存在并得以不断发展的根本。供销合作社只有在为“三农”服务中才能发展壮大。因此,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必须始终高举为农服务大旗,秉承为农服务宗旨,把自身前途命运和农民紧紧联系在一起,让农民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好处和实惠,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成为新时期党委政府推进“三农”工作的阵地和载体。

    坚持两个原则

    合作制原则和开放办社原则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现了合作制的基本原则,联合合作是供销合作社组织的内在要求。从目前供销合作社机关、企业、事业、社团“四不像”的现状看,供销合作社在体现“合作经济”的原始属性——“合作制”上已经发生了较大偏移,按照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要求有很大差距。因此,在深化综合改革过程中,必须坚守合作制原则,加强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把更多农民吸引到这个经济组织体系中来,让更多农民从供销合作社分享发展成果。同时,供销合作社具有“五性”(组织上的合作性、服务上的开放性、经营上的网络性、资源配置的市场性和产权关系上的多元性)的特性,必须坚持开放办社原则,立足流通又跳出流通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对此,我们要进一步确立“开放办社、联合建社、合作兴社、发展强社”的工作目标,借力、借势、借智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工作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以“强身健体”为目的,搭建合作平台,广聚社会资金,联合各方力量,形成利益联结,以大开放促进大合作,以大合作带动大发展,努力增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为农服务的实力和能力。

    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我们要处理好深化改革与党政部门、稳定发展、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一是处理好深化改革与党政部门的关系。从目前看,供销合作社组织形态是“既有政府色彩、公益色彩,又有市场色彩”的典型混合经济,是兼具政府部门性质、社会组织属性和企业经济功能的中国特色合作经济组织,是政府服务“三农”的重要经济组织。因此,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要主动争取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切实把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阵地,争取在供销合作社干部管理、财政信贷支持、新型农业示范项目、合作社建设、土地资产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村合作金融和打造社会化服务平台方面出台更多更有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处理好深化改革与稳定发展的关系。要以稳定为前提,按照“因地制宜、一县一策”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改革发展的路子,统筹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推进的速度和涉及的广度,并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队伍稳定;要着眼长远,不搞短期效应、急功近利,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为供销合作社的长远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要稳步推进,列出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路线图、时间表,提出改革的重点内容和优先顺序,做到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确保改革一个,成型一个,成功一个。三是处理好深化改革与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供销合作社是国家扶持发展壮大、体现国家政策导向的,是党和政府开展“三农”工作的阵地和载体,是集体所有制而非个体私营,决定了供销合作社服务的公益性,承担一定公共职能。而供销合作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经济属性又决定了其服务的经营性。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农民利益至上、社会效益第一,全系统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和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建立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可持续服务机制,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业务的有效融合,以改革促经营,以经营强服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当前,全系统要在巩固提升传统经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引入公共服务项目,发展公益性服务,继续做好农资、抗灾救灾物资储备和主要农产品购销等工作,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定向委托、奖励补助、购买的涉农服务,切实发挥在服务“三农”和服务政府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紧扣四个重点环节

    我们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紧扣联合社职能转变、基层组织建设、社有企业转型发展、服务机制创新4个关键环节,打造体现政策导向、党委政府充分信任、农民群众普遍欢迎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一是以联合社职能转变为重点,实现工作指导系统化。要着力转变机关化、行政化工作方式,把握自身方位、找准改革定位,加快推进联合社体制创新。二是以“三社”共建为重点,实现与农民利益一体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新型农民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为主体的基层组织,是服务农业的前沿阵地和主要载体。要创新与农民的联系方式,改与农民的松散组织联系为资产紧密联系,真正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促进供销合作社体制转型。三是以企业转型发展为重点,实现合作经营连锁化。要深入实施“强企工程”,探索符合产业发展趋势与企业实际的改革路径,积极谋划在新的战略机遇形势下孵化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激发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以项目带动新兴产业,以优势龙头企业为载体,加快农村现代物流连锁配送体系建设,推进系统资源整合、网络融合、经营联合,实现合作经营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和覆盖面。四是以服务机制创新为重点,实现综合服务社会化。要围绕实现农业服务规模化,为农民提供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服务;要围绕实现农村流通现代化,打造“县有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有中心超市,村有连锁便民店”的农村现代流通格局;要探索电商发展模式,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打造“宜昌网上供销社”商务信息服务平台;要围绕实现综合服务社会化,推动供销合作社由单一的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要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不断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实现“一个平台,多家利用,让农民享受到更多实惠便利快捷的服务;要积极探索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依托“网上供销”平台,探索为农民提供政策性补贴领取、存取款、小额贷款、网上支付等金融服务,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多元化需求。

(作者系湖北省宜昌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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