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4日,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现场会在濮阳召开,总结推广清丰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的经验,研究部署在全省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工作。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吕彩霞指出,清丰县农村经济互助合作社运转良好、管理规范,在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广大社员欢迎。通过团购团销和“二次返利”,使社员增加了收入,得到了更多实惠。二是社员单位高兴。社员所需都从社员单位购买,扩大了社员单位销售收入。三是地方政府满意。合作社解决了一家一户做不了、单一市场主体办不了、政府部门管不了的事情,承担起政府服务“三农”的部分职责,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四是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中得到了发展。合作社在开展为农服务中,既坚持经济效益,又注重社会效益,通过完善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规模、增加销售总量,提高了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吕彩霞强调,在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把握原则,要坚持为农服务原则,依法依规,坚守不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红线,决不能把农村经济互助合作社办成全金融性质的合作社、办成过去的“股金服务部”、办成农村的“商业银行”。要坚持合作制原则,按照“民办、民有、民管、民享”的要求,在资金互助方面,坚决杜绝面向非社员和非社员单位开展服务。二是搞好试点。各省辖市供销合作社要选择1-2个县级供销合作社作为试点,待试点成功后,全面铺开。力争3-5年内,全省每个县级供销合作社都有一个农村经济互助合作社。三是防范风险。建立健全互助金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对互助金申请、担保、发放、回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没有按照申请方向使用的资金,要及时收回。四是加强指导。省供销合作社要提出一些带有系统性、方向性、指导性的意见;市供销合作社要科学安排,把握好时机、节奏和进度,稳步向前推进。
(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