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9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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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涉县赋予供销合作社三项农村改革任务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涉县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农村改革主要任务进行了分工,要求有关部门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统筹城乡发展、农村金融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其中:供销合作社承担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推进城乡产业融合三项任务。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大力发展核桃、中药材等特色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农业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增长1.5个百分点。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3个以上;鼓励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民合作金融。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探索发展农民合作社资金内部互助。同时,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全程监管,严格工商登记,防范运营风险,促进农民专业社健康稳定发展;推进城乡产业融合。鼓励和引导公司资本参与农村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构建覆盖城乡、产销衔接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开展好社会化服务。以上三项工作由农牧局、林业局、县供销合作社、产业化办、扶贫办、工商等部门负责。

    (曹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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