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9月1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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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的权变术


 

    现有连锁行业管理水平普遍不高,管理层级分工不明确,权变规则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很多连锁企业不仅对店长提出“模范地遵守制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要求,还发展改造权变术的根本原因。

    第一,权不舍本。所谓权不舍本,意思是在权变的时候,不能够违反企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指向;“臣行其志,不待命者“即不被动等待;这样每一个连锁店都是一个作战单位,才能够发挥协同作战的效力;所以说,权变术并非权术,也非权宜之计,而是基于理性判断的是非利弊取舍之道。

    第二,权不损人。意思是行权的过程中,不要为了一己之私有损他人的利益、企业的利益;这样才能够公正无私,也才能够得到更多人的支持,最终形成店面的战斗力;

    第三,权不多用。意思是权变必须慎重而行,一旦大多数的行为都假以“权变”的名义施行,那么这种权变势必演化成个人英雄主义,企业的标准、流程也就形同虚设,连锁店最终将演变成“独立王国”,而这是任何连锁总部所不能容忍的,店长的命运也可想而知。

    在我们身边,按部就班执行连锁总部各项制度指令的店长为数不少,但崇尚“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店长也大有人在。在具体执行某一项方案时,第一类店长,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竞争店动态及时作出调整,而不是机械执行方案或制度。对于第二类店长,勇于开展创造性的工作,但是又得时刻警惕,不然会捅出篓子。不过,对于他们基于顾客立场或者门店发展角度所捅出的篓子,无论多大,店长都应该毫不犹豫地给他们“擦屁股”。因为一个只懂得执行不懂得创造的店长,绝对不是一个“好店长”;而一个敢于挑战权威,擅于随机应变的店长,绝对是一个优秀的“前线指挥官”。

    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前提是在具体情况的判断上,一线店长最有发言权;在战术运用上,一线店长拥有绝对的权力;一旦上级越权管理,发出错误的指令,连锁店店长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也应该有据理以争的勇气,而不是盲目地服从,更不应该阳奉阴违,制造假服从,真抗命的假象。

    制度越成熟,权变的次数就越少,这是最终发展趋势,麦德龙SOP手册达600多页,详述了各种情况下的作业标准、规则,在这种情况下,麦德龙的店做的最多的就是执行贯彻的工作,而不是权变;而国内的连锁企业国美、美凯龙等连锁店的店长做的更多的是“权变”的工作,其实是企业的所处不同的发展阶段使然。

(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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