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十二五”时期的最后一年,破解“三农”问题成为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关键。但破解“三农”问题的金钥匙到底何在?
其实,农民贷款难,难在金融机构觉得风险难控,而风险难控则是由于缺少有效的抵押物。无抵押就无贷款,无贷款农民就无法扩大生产,无法扩大生产则没机会积累资本,无资本就没有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质押物。
毋庸置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农业和农村最大的资产。一直以来,而现行的《物权法》、《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民承包的土地不能用于抵押从银行贷款”。
法律禁止农村土地抵押、质押,但是却没有不允许土地的预期收益作为保证。只要有清晰的权属确认和合理的价值评估方式,收益权也可作为担保。
既然土地收益权担保贷款在法律上行得通,那么如何做活“土地”资源,深度挖掘农民手中掌握的资源利用率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搭建“土地收益权保证贷款”模式。政府须在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之间建立一个平台,农民可以将自己手中承包的土地的未来收益权转让给平台公司,再由此平台公司为农民担保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二是建立农村土地收益权交易所,办理土地收益权的抵押担保。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在政府建立的农村土地收益权交易所办理抵押登记即可获得贷款资金。
三是化解土地收益权贷款风险。土地未来的收益权虽转让给了平台公司或交易所,这期间土地仍由农民经营,获得的收益还是归农民所有。当农民正常归还借款后,土地流转合同自动解除;当农民未按时偿还贷款时,将获得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另行发包,将发包获得的款项归还金融机构,待新的承包人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再退还给原土地承包人。
农村土地收益权担保贷款是一项重要的支持“三农”的金融产品创新,为农民融资开拓了新渠道、新方式,解决的不仅是农民贷款难、贷款难的现实问题,对破解农村金融融资困局、统筹城乡发展和探寻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之道也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