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上海检验检疫局消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在上海自贸区正式实施。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在上海自贸区设立的检验鉴定机构,将由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并审批,流转环节将大大减少,审批时限亦将进一步缩短。
新管理办法删除了原来要求的“投资方三年从业经历以及35万美金注册资本“等条件,大幅降低了检验鉴定机构的准入门槛。与“轻准入”相对,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对检验鉴定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监管部门将通过日常检查、年度审查、专项调查等方式对检验鉴定机构遵守从业规范情况进行事中监管,并对机构不遵守从业规范的行为通过行政处罚予以追责,形成完整的监管体系。
上海检验检疫局表示,新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对完善上海自贸区的服务功能、提升上海自贸区的对外贸易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东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