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疆供销集团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于2014年8月25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本期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7年。主承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日用品综合物流园、博州农副产品物流园等七个项目建设。
本次企业债获准发行,不仅是新疆供销社企业第一次成功发行企业债券,也是自治区首只涉农类产业债。债券发行为新疆供销集团在资本市场构建了新的平台。
(宋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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