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自2003年国务院开展农信社改革试点以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以“四在农家”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农惠农政策,大力支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具体做法
首先,坚持“一个宗旨”,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十年来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宗旨不动摇, 秉承“根在农村、命在农业、情系农民”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额、新增额、余额、占比均居省内银行业机构首位,双双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农村市场更加稳固。
其次,着力“两个创新”,有效满足“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的金融需求。
一是创新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四个率先”。首先是率先实现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全覆盖。在264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点,率先在全国实现乡镇机构网点全覆盖。其次是率先实现中央和省级涉农补贴省级代理发放。累计代发涉农补贴资金近300亿元,让740万农户及时、安全、便捷地领取涉农补贴资金。再其次是率先组建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在广东、福建等省市设立11个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最后是率先在全国推出农民工特色银行卡服务,为全省近600万农户提供结算服务。截至目前,该省农信社共布设ATM机具1925台、POS机具18438台。
二是创新信贷服务,着力提升支持“三农”发展能力。首先是创新服务方式,在全省组建95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共支持150万户小微企业及个人经营户发展,让农户真正得实惠。其次是创新担保方式,创新了林权抵押、较大型农机具抵押、农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担保贷款。最后是创新信贷产品,研发“量体裁衣”式的金融服务产品。大力支持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等具有特色的旅游项目;重点支持茶叶、烤烟、蔬菜、中药材、花卉等特色农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最后,依托“四个载体”,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一是以“富在农家”为载体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以扶持特色产业为重点,推动烟草、茶叶、中药材等特色种植业发展。大力支持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科技示范户、模范经营户,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是以“学在农家”为载体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首先,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让农户了解熟悉众多金融产品,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其次,积极开展“诚者信合·春天助农行动”,做好金融知识宣传,当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参谋”,真正把金融服务送到农民工身边。
三是以“乐在农家”为载体发展农村旅游,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支持和引导农民发展农家乐、采摘农业和观光农业等高效生态农业,把提高农村文化生活水平、丰富文化生活内容与发展当地旅游业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富民。
四是以“美在农家”为载体建设美丽农村,展示农村新貌。重点围绕贵州省委省政府“5个100工程”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支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创建工作。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重点安排农村群众直接受益的中小型民生项目,为农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4年,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加大资金支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效满足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新农村建设的融资能力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是该省诚信农民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搭建良好的投融资平台、有效增加“三农”信贷投入的有效途径。以“诚信农民”建设和创建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为目标,把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作为增加农业信贷投入、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抓手,在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和信用社“难贷款”问题、扩大农户贷款覆盖面、提高农户有效信贷需求满足率、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创新农村管理体制,提升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是规划引领信贷投放,保障新农村建设信贷资金投入。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步骤,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增加支农贷款有效投入。
此外,重点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项目,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在按照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要求保障“三农”信贷资金投入的同时,提前规划信贷资金投向,优先将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保障全省新农村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
三是探索创新信贷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方式。主动参与县(市)政府列入财政预算或上级相关部门投入计划,有按年度拨款保证的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农电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文化信息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积极探索权益质押、动产质押、物权质押、担保公司担保、有固定收入的干部职工担保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