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广西农信社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持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截至2014年6月末,广西区农信社涉农企业贷款余额1283.54亿元,比2011年末增长750.58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广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广西农信社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创新信贷产品。推出了农业龙头企业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以及出租方保证担保贷款。二是创新担保方式,提高抵押率。三是实行优惠利率。对存单质押、综合回报率高的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执行基准利率或下浮;对农产品加工等行业的优质企业,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20%;对民品民贸小微企业贷款、扶贫龙头企业则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四是规范企业金融服务收费。不向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控制对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降低企业业务工本费、结算费用等收费,切实让利于企业。
(谢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