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供销合作社坚持“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分类建设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据了解,该区社规划从2014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在松山区全部14个乡镇建设集组织、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集村务、商务、服务为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社,达到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对乡镇和行政村的“全覆盖”。
根据政府建设规划和对基层的摸底调研,松山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计划分3种类型进行建设。一是对穆家营子镇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由区政府按城关镇的具体布局进行安排。对当铺地乡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由区政府按商贸物流城规划统筹进行安排;二是对大庙镇和城子乡,利用原有基层供销合作社的院落,通过市、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合作进行改造提升;三是其余10个乡镇需征地重建。征地重建费用由区政府从财政资金上给予支持。
(蒙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