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玉林市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这两大目标,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解决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展现状
玉林市供销合作社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结合实际,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作为促进“三农”工作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典型示范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已培育和发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38家(其中示范社21家),入社农户5万多户,辐射带动农户20万户,年帮助农民实现收入4.8亿元。
(一)以农产品为纽带,以农户自愿为原则,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格局。如博白县三滩供销合作社根据当地有利的土地资源、自然条件和农民有种植法国豆的传统,注册登记创办了“博白三滩顺发法国豆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民进行规模化种植法国豆,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种植面积由过去的1500多亩迅速发展到1万多亩,种植农户发展到5000多户,每年帮助农民实现收入30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基地为基础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格局。如兴业县山心供销合作社茶厂是全区“千社千品”富民工程示范点和重点龙头企业,该社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茶叶生产基地,与茶叶种植户共同创办了“兴业县青山茶叶专业合作社”,为广大茶农提供全程服务,不断更新茶农的种茶技术知识,从而提高了茶叶生产的产量和质量。目前有入社茶农1780户,拥有固定资产210万元,优质茶基地3500亩,茶农每年收入达380多万元。
(三)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如北流市大坡外供销合作社结合当地为荔枝主产区的实际,注册登记成立了“北流市万家村水果专业合作社”,组建了一支500多人的水果购销队伍和一支300余人的水果深加工技术人才队伍,年购销鲜荔枝3000吨,帮助农民实现增收。目前该专业合作社已吸收16个村的3628户果农入社,入社股金39万元,投资股金238万元,发展水果面积2.86万亩,形成了“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经营格局。
(四)以行业协会为基础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行业协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互补的格局。如容县松山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当地政府坚持抓住粮食生产不放松的工作目标,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宣传推广优质良种水稻种植,成立了水稻良种推广协会。根据当地农民发展生产的实际需要,在良种协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办了“容县助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推广优质良种水稻种植,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了为农服务的空间。该专业合作社已发动农户6万多户种植良种水稻10万多亩,实现助农增收1500多万元。
存在的问题
玉林市供销合作社通过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培养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总体合作层次不高,发展水平还较低,带动力和影响力有限,其规范完善和健康发展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对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足、宣传不够。由于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宣传力度不大,不够深入,一些农民对合作社的性质、地位、功能、作用了解不多,影响了农民群众参与发展专业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在一些部门和领导层面,有的对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认识,对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引导和扶持。
(二)缺乏强有力的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牵引和支撑。一些没有形成规模的种养大户,十分热切地盼望具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大户能牵头组织专业合作社,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较小、制度不健全。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大多规模较小,加上内部运作不够规范,社员之间的联结度不够紧密,影响了合作经济组织的资本积累,使合作经济组织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难以实现合作社的团体优势,市场竞争能力不强。
(四)农业组织化程度偏低、合作层次不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多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购销服务、培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缺乏对农产品加工、销售、仓储、物流运输等服务功能,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五)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短缺、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积累能力有限,缺少必要的运营经费。由于种种原因,有关优惠、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到位。
发展的建议
要解决当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加大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力度。
一要积极争取政府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对合作经济组织在资金、场地、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大对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代表、农民代表进行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
二要利用好企业带动。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与农户都应本着双向互动、优势互补、兴衰与共的原则,不断完善和规范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机制,密切社农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逐步把周围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竞争主体,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要提高农户参与积极性。农民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一切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都围绕农民的利益展开。要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自身的主体地位,克服等待、观望思想,变被动为主动,自觉行动起来,自觉联合起来,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力、创新力。只有充分激发农民内在的创新、创造、联结、合作的动力,才能使专业合作社的路子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作者单位:广西玉林市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