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活动直接或间接创造社会财富。实体经济不仅包括传统概念中的工业、农业 、制造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经济繁荣的根基 。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发展实体经济是经济工作的坚实基础。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坚持”中,农村金融机构“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被放在首要位置。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
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改善金融机构发展环境。完善与实体经济结构和个人财富增长相适应的金融制度体系,创造更加公平有效的金融环境,逐步清除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各项金融管制,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尽可能多采取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建设,创新更多的渠道和工具,在市场竞争下形成合理利率,促进民间资本流入正规的金融领域。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制建设,要从法律上严格划清正常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贷等违法活动的界限。
引导优化信贷结构,做到区别对待、有扶有控。金融机构应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结构,“区别对待、有扶有控”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必须坚持的原则。有扶有控,所谓“扶”,就是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特别是对“三农”、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支持民生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所谓“控”,就是要严格控制对高耗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可以促进传统制造业 、传统农业升级换代,对经济发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抵押担保机制,大力支持城镇化建设。城镇化过程的实现,离不开金融的发展与支持,而有效的抵押、担保是贷款的基本条件之一。但由于目前大部分农民住房无房产证,承包经营土地无使用权证,几乎没有可抵押之物,达不到贷款条件,限制了扩大生产和长远发展。
加速推广农业保险,提高农业生产和贷款投放积极性。由于缺乏规避自然灾害的手段,现阶段农民承担风险能力有限,许多农民害怕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不敢、不愿将更多资金投入农业生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因此,涉农贷款比其他行业贷款也面临更多风险,建议加速推广农业保险,发挥其风险防范和分散作用,提高农民抵御风险能力和贷款偿付能力。
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为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担保。建议参考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设立,由政府、企业共同出资,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创新担保方式,为规模生产的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担保,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周转次数。
出台“以贷定存”政策,按贷款贡献率调配财政性存款。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机构,资金取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但在吸收对公存款方面一直处于劣势,尤其财政性存款更是设定了许多限制性条件。建议适时出台“以贷定存”政策,参照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规模占比,调整财政性存款分配方式,增强农信社资金实力,以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
将信用工程建设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营造良好诚信环境。诚信环境的治理依靠金融部门自身难以解决,应列入政府领导议事日程。建议一方面由政府牵头,集中司法力量,想方设法,特事特办,促其还款,尽快批量抹掉不良记录,为贷款支农扫清障碍;另一方面将诚信环境治理纳入市政工程,进行业绩考核,并作为评先、提拔的重要条件之一,引导全社会共同创建良好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