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 全系统动员 五方面发力
本报讯 5月7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召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围绕改革主题,传达贯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部署要求和批示精神。
浙江省社主任马柏伟在会上就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既是中央和全国总社交予浙江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供销合作社打造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重要举措,同时更是省社本级再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重要机遇。近年来浙江省系统保持了较快增长,但矛盾和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体现在创新热情弱化,人才团队建设滞后,盈利水平不高,市场风险抵御能力不强,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关键靠改革。要牢牢把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深化改革,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空间,再创一番新业。
马柏伟要求,供销合作社改革要集中精力、重点攻关,在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形成为农服务有力、组织体系健全、经济实力强劲、体制机制完善的发展新格局,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对于浙江来讲,必须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集中力量,要在密切与农民联系上、在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上、在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上、在市县联合社体制改革上、在省本级改革上等五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马柏伟强调,全省系统要凝聚共识、群策群力,积极建言献策、勇于作为、协调推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共同努力,实现改革有突破,发展有成效。
(浙 讯)
陕西省社: 召开座谈会 县市代表谈改革设想
本报讯 4月23日,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在西安召开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供销合作社以及部分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议传达学习了总社五届九次理事会议及综合改革部署动员会和省供销合作社五届六次理事会精神,省社党组书记、主任陈纯山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部署。他指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增强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循序渐进。他强调改革要在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一要在建立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上取得突破;二要在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上取得突破;三要在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上取得突破;四是在密切与农民联系上取得突破。在谈到改革的保障措施方面,他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抓改革;二要全力以赴促合作;三要认真细致抓项目;四要统筹兼顾做保障。
榆林、咸阳、安康等3市供销合作社,蓝田、武功、白水等10个县级社分别汇报了对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认识和设想,并就综合改革进行讨论交流。
(秦 合)
山西省社: 坚持问题导向 加大四网融合
本报讯 5月8日,山西省供销合作社召开七届十二次理事会、监事会全体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了2014年推进供销合作社转型综改工作。
山西省社主任狄重阳指出:2014年是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转型综改的关键年,全系统必须凝心聚力抓改革、转型创新谋发展。要以“改造自我、服务农民”、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要求,以实施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强身健体工程”、“服务规模化工程”和“百企百社千村万店商贸流通工程”为攻坚重点,以深度做好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加快发展这一大课题、构建服务“三农”这个大平台、最终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大跨越为总体目标,努力把全省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的特种部队和服务“三农”商贸物流的主渠道。2014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经济指标是:商品购进总额达到400亿元,销售总额达到450亿元,汇总利润突破2亿元,所有者权益达到30亿元,以上经济指标增幅均要达到25%以上。
会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对标一流,全力破解社有企业提质增效的大课题;要凝聚合作能量,激发基层活力,积极构建服务“三农”的大平台;要加大“四网”融合,完善“四网”功能,实现网络的全覆盖和商业模式的大跨越;要坚持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机制,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系统监管的大格局;要坚持围绕中心,凝心聚力尽责,确保作风的大转变。
(赵志强 高瑞霞)
四川省社: 首批试点2市4县 6月底提交方案
本报讯 4月29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召开市州供销合作社主任会,传达贯彻全国总社五届九次理事会议及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动员会精神,重点安排部署全省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2市4县作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会议指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形势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供销合作社解决自身问题、加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省社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和联系,针对改革试点拟定工作方案。南充、内江2市及阆中、泸县、射洪县、达川区4县6个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在6月底前提出改革试点初步方案,其他有条件的市县也要积极开展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各试点单位要抓紧组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明确职责分工,积极争取支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省社将给予政策倾斜和项目优先支持。
(川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