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1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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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发办下发“2014年工作要点”
大力扶持新型农业产业经营主体
将试点扶持以农民承包地入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适当放宽合作社项目立项条件

    本报讯 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了“2014年工作要点”,指出将转变农业综合开发方式,大力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其中,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实行产业化补助资金向新型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要适当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立项条件等多项措施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

    要点指出,将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农业产业链,按照扶大、扶强、扶优、扶特的原则,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变“小而散”的扶持方式。这意味着,更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将得到更大力度的扶持。今年国家农发办将试点扶持以农民承包地入股形成的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选择10个左右省份进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交由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农民广泛享有的试点。

    国家农发办对合作社或农民参股“龙头企业”提出了更为细致的实施方案:一方面,试行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社自主经营或参股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所获得的红利,在提取规定的公积金和资产折旧以后,由流转土地承包权的全体社员分享。另一方面,继续试点龙头企业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由农民合作社或农民持有。农业综合开发支持龙头企业产业化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的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企业拿出不低于30%,逐步达到50%,使流转生产基地、提供农产品加工原料的农民或合作社作为优先合伙人,参与企业分红。

    关于允许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要点强调,对土地流转规模大,农民股份合作经营体系比较健全的合作社,支持其作为项目申报主体,直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时,既允许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流转给合作社经营,也鼓励由合作社先行流转,再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经营的高标准农田主要种粮食。

    在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投入机制方面。要点要求,进一步提高科技投入比例,大力推广土壤改良、配方施肥、优良品种、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搞好先进适用技术的组合配套,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农口部门项目要继续完善区域作物布局,提升种子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集约化水平,提升国家供种保障能力。

    在稳步发展现代农业园区示范群方面,要点提出积极探索运用公私合作(PPP)模式,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35个省级单位安排52个试点项目(含2013年立项的17个试点项目),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功能、生态资源涵养功能、标准化规模养殖功能、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功能、农业科技“育繁推一体化”功能、物联网和精准装备功能,并通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形成具有现代化农业特征的示范群。

    关于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要点强调,实行产业化补助资金向新型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要适当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立项条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扶持财政资金的额度逐步与注册资本和成员数量双向挂钩,主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种植、养殖基地及产地初加工、储藏保鲜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以农户家庭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

    对于补助资金投向,要点提出,产业化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股份合作社吸收农民承包经营土地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

    (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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