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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产品走出国门要做好前期准备

□ 本报记者 蒋 祚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金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何财金终于松了一口气,一直压在仓库里的包菜终于正式出口日本。从福建到大阪,虽然距离并不太遥远,但何财金确实经历了太多的波折。 

    政策了解不足 险失商机  

    金利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开发海水养殖、淡水养殖、蛋鸭饲养和蔬菜种植等农业项目。合作社种植的所有蔬菜使用的都是蛋鸭饲养过程中产生的有机肥料,绿色、安全。日本大阪株式会社蔬菜公司派专人到合作社基地考察之后,对合作社的产品非常满意,与何财金协商长期收购合作社种植的包菜。在刚收到这个消息时,何财金兴奋不已,因为国内包菜收购价格波动较大,如果能够与日本方面签订长期合同,就不用担心价格不稳定这个因素了。

    可就何财金高高兴兴地准备出口时,却碰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金利合作社是在去年6月份完成了农产品自主出口权的办理,以为这样一来只要跟日本客商签了合同就可以出口了。但事实并没有如此简单。办理出口过程中,何财金才知道,用于出口的农产品在栽种之前要先在当地的商检局备案,没有办理此项手续是不能出口的。“我们原先不懂,认为自己种的菜,跟客户谈好就可以出口了,哪能想到那么多。”何财金懊悔地说。

    其实碰到这种情况的,并不只有金利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家。很多合作社在刚刚涉及出口业务时,都因为没有全面了解流程而吃过亏。农产品出口最繁琐的程序就是农产品检验检疫,而且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中国海关方面要求自主出口的农产品在栽种之前必须到当地商检局备案,由商检局的专业人员进行多项检测,包括土壤、农药标准、化肥标准等等,并在农产品栽培过程中还要进行多次相关的检测,以确保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用于出口的果实合乎出口标准,最后形成一份出口检测报告,日本海关方面要根据中国海关提供的这份检测报告来判断出口产品合格与否,并对农产品进行农残、维生素含量等数据的抽检,完全合格后才能入关。

    无奈求助贸易公司 利润减少 

    “后来没办法,只能找贸易公司。不然的话我们合同签了,菜只能烂在地里面了。只是通过贸易公司,损失就大了。”走投无路的何财金最后只能选择了福清天元贸易公司帮助他们出口。虽然包菜终于出口了,可是合作社却损失了不少利润。

    本来一亩地可产5吨包菜,扣除土地承包费和各种人工费用,就算一斤包菜只卖5毛钱,一亩地也能赚3000元,何况日本蔬菜公司给的价格还不止5毛钱。但是由于贸易公司的介入,绝大部分的净利润都被贸易公司拿走,何财金解释道:“我们自主出口,一斤能赚3毛钱,但是通过贸易公司走的话,这3毛钱就被贸易公司赚走了,农民就没钱赚了。”

    通过贸易公司出口农产品的好处就是省心。何财金告诉记者,他找了贸易公司之后,价钱谈好,就可以什么都不用管了,报关、退税、结算、运输等都由贸易公司来完成。但是我国农产品的利润一向偏低,如果再由作为中间商的贸易公司拿走一部分,农民的利润就所剩无几了,这样不仅无法提高农民收入,而且也不利于合作社的长远发展。

    此外,通过贸易公司出口有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合作社的品牌效应没有了。大部分通过贸易公司出口的农产品在经过简单包装后都会标上贸易公司的商标,而合作社自己的标识在商品上是看不到的,这就不利于合作社提高知名度,扩大市场。

    何财金在经历了这一次的挫折之后并没有灰心,他说:“万事开头难,第一次不懂得,以后就懂得了,明年我们种菜之前第一件事就是到商检局备案。以后我们生产的包菜就可以带着我们自己的‘金利’商标正式走出国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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