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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行职能 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诸葛彩华在总社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对理事会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2013年,总社理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改革发展的主旋律,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的要求,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抓住机遇启动了供销合作社新一轮改革。2013年,总社理事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等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各地广泛调研,向国务院领导和中农办等有关部门汇报,推动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思路的形成。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将供销合作社的新一轮改革纳入了中央总体布局。全面部署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召开了全系统基层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基层工作经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基层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把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作为今后基层工作的着力点,着眼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搭建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从组织上、经济上密切与农民的联系。明确各级联合社要把基层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设立了“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力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继续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力加强“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整体经济形势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系统实现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营实力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成绩的取得殊为不易。2013年,全系统销售总额突破3万亿元,利润突破300亿元,资产总额突破1万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整体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

    对理事会2014年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快综合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系统上下对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共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寻找改革的最大公约数,找准改革的突破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明确改革的方向,牢固树立道路自信和事业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的供销合作社发展道路。二是创新组织体系。体制机制障碍是困扰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原因,迫切需要积极主动破解。要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和要求,切实转变行政化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坚持推进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注重搞好顶层设计,完善运行机制,构建起上下贯通、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三是创新服务机制。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跟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搭建为农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的有效实现形式;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提升社有企业流通网络建设水平,增强社有企业和农民、农业的联系。


对监事会工作的新要求

    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前所未有,有关部门的支持力度和社会舆论环境前所未有,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发展积累的物质基础和成功经验前所未有。

    创新监事会工作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和要求,从体制机制上改革创新,是要建立一整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对监事会来说,既有责任,又有机遇。监事会要在新一轮改革中有所作为,关键是要增强参与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围绕改革这个中心开展监事会工作,主动谋划、找准位子,积极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不搞“两张皮”,不做“无用功”。通过积极参与综合改革试点,从供销合作社的顶层设计上、总体制度安排上寻求破解长期以来困扰监事会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

    监事会要在参与改革中探索创新,积极作为。从事监事会工作的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总社党组、理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有为有位。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作为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监事会一定要自尊自信,鄙视平庸,藐视无为,从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上重新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性。要创新思路,使监督跟上改革的步伐。随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监事会在合作经济组织中的有些职能能够进一步得到发挥,如民主监督、社有资产监督、社有企业改革监督等,从而找到新的用武之地。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行动上做到自强自立,要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善于归纳、善于创新、主动建言、主动督导,助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2013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总社监事会顺利实现了领导班子新老交接,在调查研究、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均取得新进展。

    (一)常抓不懈,组织建设成果显著。2013年,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全系统省级社基本上建立健全了监事会机构,市县两级社监事会机构覆盖率分别达到51.64%和39.6%,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全国50%的市级社、30%的县级社成立监事会的目标任务。上海市社监事会组建后,积极探索监事会外派内设的组织体制,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云南省社监事会9月正式成立后,积极推进各地州(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建设,提出力争三年内完成省州市县供销社监事会机构的三级网络建设。浙江省社把完善供销社基本制度作为加强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的重要推手,积极推进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建设。辽宁省在市级社监事会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监事会工作绩效考评体系。湖南省社将县以上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列为市州级社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广东省社监事会督促社有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健全组织架构。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上半年,监事会班子成员按照总社党组统一部署,于五、六月份分别带队赴湖北、湖南、甘肃等省,就“提升流通网络建设水平”、“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要求的体制机制”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总社党组提交专题调研报告,为总社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参考。监事会全年共赴10余个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8篇。各省(区、市)社监事会也把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作为发挥监事会作用的一项重要职能。山东省社监事会开展了企业监事会、社情民意监督工作、农村融资服务风险防控等一系列专题调研。江苏省社监事会采取驻点调研形式,全面了解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陕西省社监事会对省社集团公司的组建和运营及内部监督,全程介入调研。

    (三)抓基层打基础,加大系统指导力度。基层工作是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中之重。总社监事会举办省级社监事会主任专题研讨班,使参训人员开阔了工作思路,提高了理论水平,增强了实践能力;召开监事会办公室主任会和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座谈会,布置监事会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和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建立起上下联通的沟通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全年共编印9期《监事会工作简报》,宣传推广各地监事会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推动系统监事会工作的开展。各级社也加强对所属成员社的指导。黑龙江省社监事会开展“社有资产监管年”活动,对系统社有资产进行摸底、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加强监管,成效显著;青海省社监事会出台《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社监事会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四)履行监督职能,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总社监事会充分利用现有监督手段,积极整合监督资源,力争形成监督合力,召开了第四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并研究了总社2012年度中国供销集团、科研院所、主管社团审计情况以及总社本级企业“新网工程”项目审计情况,强调联席会议是交流监督工作情况、研究监督工作难点、提交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的平台,要在总社党组领导下继续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并对下步联席会议做了安排。各省区市社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一是积极履行社有资产监督职责。北京市社监事会积极参与市社体制创新和机制调整,监事会办公室增加了审计职能和派出监事管理职能,形成了新的监督格局。海南省社监事会规范了全省资产开发、租赁管理,掌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并对个别地方社有资产收益留存国库的做法进行协调纠正,维护了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权威性。二是深入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监督检查。各省监事会大都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安徽、内蒙、吉林、重庆、广州等省、区、市社监事会牵头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摸清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引导示范作用。三是加强社有企业监督。湖北省社监事会按照新的职能调整,将审计工作纳入工作范畴,为四家省直单位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常年财务顾问,建立了财务顾问定期汇报制度,促进了省直单位的健康发展。哈尔滨市社监事会对6家承包经营到期企业进行了账目清算。四是充分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河南省社监事会十分注重搞好与纪检、监察、审计和资产监管处的互动协作,牵头督导省委明确供销社的19项年度重点工作和省政府明确供销社的4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五是对重要工作任务及重大事项进行督查。宁夏区社监事会在社有企业兼并重组中,就股权比例、产权结构等重大问题在党组会议上提出建议,强化了理事会的控制力,确保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广西区社监事会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地市供销社进行重点工作的督查,促进各市重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推动民主办社,高度重视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总社监事会确定把社情民意联系点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召开联系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就进一步加强联系点建设,做好明年的社情民意工作征求各地的意见建议,提出明年联系点工作重点。各地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有些地方已经坚持开展了多年,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明显成效。吉林省社监事会明确监督重点,加强组织指导,不断提高社情民意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山东省社监事会2013年深入全省26个社情民意点,指导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共收集监督员建议案例100多个,意见建议318条。河南濮阳市社监事会建立社情民意信息QQ平台、专用邮箱,借助电台《阳光热线》栏目等,收集、回复、反馈社情民意。

    (六)发挥部门监事作用,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争取良好政策舆论环境。注重与部门监事交流,按照平时多联系、有事常咨询的原则,定期寄送相关资料,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节日问候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挖掘部门资源潜力,助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下半年召开了部门监事座谈会,来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研究室等部委机构的监事参加了会议,并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河北、新疆、济南、青岛等省(区、市)社监事会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发挥部门监事作用,邀请部门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他们的意见建议,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014年重点工作

总体思路:

    在总社党组领导下,积极参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定位,积极履行职能,彰显监事会作用,为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尽职尽责。

    (一)积极参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围绕改革试点工作,对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关注并进行跟踪研究,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从监事会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的风险点,提出防控风险的建议,保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参与总社章程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新时期监事会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

    (二)重点推动市县两级监事会组织建设。今年是五届监事会工作的最后一年,也是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届初监事会明确提出了市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机构设置达到70%以上,县级供销合作社达到50%以上的组织建设目标。下步的重点是市县两级监事会机构的设置,要在充分总结省级社监事会组织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把监事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各级供销合作社绩效考核,加快推进系统监事会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确保完成五代会提出的组织建设目标任务,做到各级社监事会组织落实,人员到位。

    (三)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认真研究涉及“三农”工作长远和根本的重大课题:如何根据各地供销合作社实际,研究既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又保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完整性的制度安排;如何在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提供政府需要购买的服务;如何与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如何处理好供销合作社在经营和服务活动中的关系;如何在新一轮综合改革中有效防止社有资产的流失等。要结合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的主题,组织总社监事和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四)加强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尽快制定出台《总社社情民意联系点考评办法》,对联系点动态管理,明确工作流程、信息报送办法、信息员工作职责、信息整理分析报告制度等。实行社情民意信息专报制度,每季度各联系点按照办公室下发的报送专题和要求上报信息,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向党组、理事会报送“社情民意联系点信息专报”,同时将有关问题送达相关部局和成员社,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相关联系点。在《中华合作时报》开设“社情民意专栏”,定期报道社情民意。继续加强对联系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五)建立健全部门监事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部门监事资源,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研讨等方式加强与部门监事的沟通交流,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助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年终以总社监事会名义向部门监事所在单位致函,征求其对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其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评价,调动部门监事工作的积极性。

    (六)进一步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方式。一是总结典型经验。认真总结各省监事会在组织建设、社情民意、企业监督等方面的做法经验,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等方式,探索发挥监事会作用的有效途径。二是重点工作实行专项督办。根据总社工作重点和系统基层工作会精神,重点督查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向党组理事会进行专题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三是建立监事会专报制度。继续开好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就监事会在重点督查和专题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组专报。

    (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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