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肥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开展新业务,开办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该联社面向在特约汽车销售商处购买指定品牌汽车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借款人需向该联社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及有效身份证件,出示与指定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以及不低于30%的汽车首付款凭证;采用“保证+所购汽车合格证抵押”的担保方式,除借款人需将车辆管理所颁发的车辆合格证抵押到该联社外,还至少提供一名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所购车必须购买全额车辆商业保险,且第一受益人为该联社,如发生意外事故,由保险公司赔付损失,规避了风险。该联社以该车的价值全额进行车辆合格证抵押登记,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价值的70%。
此项业务的开展不仅丰富了该联社的贷款品种,还为该市广大客户实现购车梦搭建了平台。
(柳鲁宁 韩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