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央行首次下发关于手机支付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
起草说明中指出,对于目前部分支付机构通过手机二维码等方式将支付账户或其关联的银行账户用于实体特约商户现场交易的情形,目前阶段人民银行暂不宜在管理制度中对其合法性予以承认。
《指导意见》中的第二章节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商业银行手机支付业务,规范发展支付机构手机支付业务。
支付人士指出,从监管层的态度中,可以看到手机支付中的主角应是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只是需要规范的配角。
(叶 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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