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3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规划全文共分8篇、31章,3万多字。
通知指出,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制定实施规划,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型城镇化的认识,全面把握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切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指导,着重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推进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科学规划实施,坚持因地制宜,推进试点示范,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分析说,这部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强调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为了避免走弯路,这份文件认真总结了我国近年来城镇化的经验教训,包括: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等。
围绕“人”这一核心,规划提出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等一系列举措。其中,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上,着墨颇多。从规划中可以看出,农民工将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最大收益群体,规划出台后,他们的工作、生活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子女教育,今后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将纳入到各级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
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这些都为供销合作社参与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政策空间。如规划提出,要“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以城市便民菜市场(菜店)、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要“积极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降低流通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