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办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共同座谈商讨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
座谈会上,宁夏区社农村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介绍了近年来区社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试点工作、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方面的实践探索,宁夏区社有关领导还介绍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背景以及区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工作的发展思路。宁夏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秦亚兵表示,供销合作社具有长期植根农村,密切联系农民、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具有比较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完善的网络资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办在座谈中认为,宁夏区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试点工作,取得了应有的实践成效,具有发展潜力和内生动力,具备行业优势和创新价值,应该因势利导,支持鼓励发展。同时指出,在试点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政策界限、准入门槛、监管单位、资金来源等方面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宁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杨少俊指出,在中央政策不断鼓励和有关部门的长期推动下,国内合作金融服务的主体、形式呈多样化;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符合中央及自治区政策,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宁夏区社应从全区实际出发,加强风险控制,解决现实需要;自治区金融办要全力支持试点工作,做好统筹协调,提供政策支持,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探索总结农村合作金融工作的发展路径。
(宁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