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杜晓山
“三农”发展需要普惠金融服务
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普惠金融体系,农村金融需保持政策性、合作性和商业性金融的平衡。未来农村金融机构改革,需要从这三方面来考虑,一是界定和理解政府与商业金融的关系,二是反思农信社改革方案,促进新型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重新评估合作制在我国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应用。此外,《合作金融法》、《农业保险法》、《民间金融法》等一些重要法律法规亟需出台,通过构建和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来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外部环境。
(摘自本报2013年8月23日《传承信合文化 践行普惠金融》)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教授 王曙光
渐进的商业化改革是出路
农信社未来的出路在哪里?第一,要确定改革的目标和模式。第二,要优化股权结构。第三,要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要各负其责。农信社改革的愿景是市场化、商业化、股份制,当农信社最终实现上市以后,当农信社的股权实现市场化和分散化之后,它的治理结构、产权结构和管理体制就实现了彻底的变革。
(摘自王曙光署名文章《农信社转型跨越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