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为农村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
回放
微小金融赢得广阔舞台
“‘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应该是《决定》最新的突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院陈剑波在解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关农村金融问题时,首先发表了以上观点。有专家断言,这一政策的明确,意味着曾经很少受人关注的微小金融将获得一个广阔的舞台。
(摘自本报2008年10月29日1版)
追踪
监管部门不断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完善体制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大力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鼓励邮储银行、农发行、国开行进一步发挥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用,涉农贷款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