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2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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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 李 伟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 周慕冰
中国银监会主席 尚福林
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姜丽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 李 伟

农信社改革是一次历史性探索

  没有农村金融的发展,就没有农村经济的发展;发展和谐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就缺乏必要的基础。中国农信社改革,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农村、农民和国民经济全局的问题。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转换经营机制、实施有效监管、理顺管理体制、增强支农服务和重视人才建设。中国农信社改革,是在特殊背景、特殊条件下的一次历史性的探索。

    (摘自李伟在“2005中国财富管理论坛”上的演讲)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 周慕冰

农金机构要走好支农支小之路

    农村的金融市场空间非常广阔,农信机构要走做强做优之路,坚持立足社区、支农支小,保持理性发展、智慧经营,防止盲目冲动、求大求全。要加强支农支小、信息科技、产品创新、金融普惠和机制转换等工作,注重户均贷款、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市场份额,推进稳健可持续发展。要了解经济、把握形势和研究市场,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做好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金融服务。银行和企业是平等的市场主体,要诚信、互利、双赢合作。农信社要加大服务力度、改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有的放矢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摘自本报2013年9月6日《坚持支农支小 保持理性发展》)


中国银监会主席 尚福林

应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银监会将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并将研究推动农村金融立法。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继续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改革;建立商业银行新设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投放承诺制度作为机构准入的前置条件,稳步扩大现有县支行业务授权;稳妥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打造服务“三农”、专业化的农村小微银行。

    (摘自尚福林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姜丽明

省联社应强服务弱管理

    省联社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方向,加快淡出其行政管理职能,增强服务职能。要将其管理权的授予方式逐步由省政府调整为监管部门,使其真正按照监管要求实施管理。要调整其管理费收取方式,以提供有价服务的方式来获得运营费用,取代无差别收取管理费的模式。同时,按照专业化方向,建立银行业专才为基础的省联社管理层,使其真正按照金融运作规律规范省联社运营,更好地发挥省联社对社员行(社)服务作用。

    (摘自姜丽明署名文章《荷兰合作银行情况及对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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