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已于本月初下发《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网贷平台相关业务监管的通知》,严禁融资性担保公司涉足P2P网贷平台,以及从事P2P网络贷款业务。据了解,类似举措在国内尚属首次。
浙江省经信委认为,由于P2P网络贷款平台危机频发,融资性担保机构参与P2P网贷担保,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由此出台了该通知。
(何 金)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 - 联系方式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