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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限禁”两难全
□ 本报记者 张成

    日前通过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当北京市发布空气污染橙色预警时,将实施“停产、停工、停放、停烧”等“四停”措施,其中“停放”即全市烟花爆竹停止燃放。

    在中国,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已有上千年的的历史,绚丽的烟花和隆隆的炮声,不仅点缀了节日喜庆的气氛,而且也丰富了人们的节日娱乐活动。然而由于大气污染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影响,这个延续了千年的老传统再次开始为人们所诟病,燃放或不燃放,不仅成为节日期间普通人纠结的问题,更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

    烟花爆竹市场总体遇冷

    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金文存说,自从全国烟花爆竹燃放实施“禁改限”以来,烟花爆竹行业经历了最初的高速发展期,后来的平稳发展、理性消费期,以及现在的销售滑坡期。就目前来看,烟花爆竹市场再次遇冷,形势不容乐观。

    据了解,前不久,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发出通知请各地报送2013年春节烟花爆竹旺季市场供应情况,据全国 16个省、区、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报来的情况显示,16个省、区、市除个别省份销售额增长外,其余大部分省、区、市今年烟花爆竹的销售额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部分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市区销售额下降较大。

    金文存说,目前,烟花爆竹市场的主要特点是城市销售额下降明显,农村销售额持续上升;零售网点逐年减少;零售价格普遍上升。从销售额来看,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销售额明显下降,而一些农村地区的销售额保持上升的势头;从销售网点来看,16个省、区、市布设的零售网点和门店近38400多个,较去年减少约20%;从零售价格来看,有8个省、区、市的价格明显上涨,较去年同期上调约5%—10%。此外,大部分城市在经营品种上与去年同期并无大的变化,约8大类400多个品种,其中烟花类品种有所减少,烟花类的销售好于鞭炮,比例约为3∶2。

    金文存介绍,今年春节,各地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增加,安全措施更加严格,网点布设费用增加,经营品种受限,春节期间配送和销售时间也大大缩短,部分省市燃放时间也有所缩短,对烟花爆竹经营影响很大。

    多因素制约烟花爆竹发展

    北京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总经理武立雨说,2013年是烟花爆竹燃放实施“禁改限”以来销售滑坡最为严重的一年,2014年这种下降趋势仍将继续。烟花爆竹行业这种消极局面的存在是由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

    武立雨说,首先是自然因素,近年来,我国的雾霾天气频发,特别是2013年春节前,全国大部分省市遭遇了空前的雾霾天气,人们对空气质量、噪声环境的影响关注度越来越高,现在市面上的烟花爆竹大多是非低硫的传统烟花爆竹,其燃放后产生的废气对空气质量有一定的影响,为此,国家出台强有力的措施来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其次是人为因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有相当数量的消费者,燃放烟花爆竹欲望降低,开始自发地少放或者停放烟花爆竹,而且烟花爆竹消费群体的主体年龄结构日趋年轻化,新一代消费群体的消费观念和价值观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增加节日喜庆气氛已经不完全依靠烟花爆竹来烘托,春节可选择的喜庆方式日趋多元化,旅游、庙会、影视、游戏、歌厅等,已成为了年轻一代的娱乐生活方式,购买烟花爆竹所消费的份额被明显挤占;最后是社会因素,近几年,我国的社会风气主要以节俭为主,团体购买烟花爆竹的比例大幅下降,今年团购甚至有可能趋于零。

    金文存说,非法烟花爆竹对整个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影响也不容忽视。近年来,各省市烟花爆竹合法批发经营企业都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不销售违规产品。但是,由于相关主管部门对非法烟花爆竹监管执法打击力度不够,使得不法商贩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的打击和制止,这些不具备批发企业经营资质的不法商贩活动猖獗、屡禁不止,严重挤占和扰乱正常的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其销售额已经占据市场份额一半左右。由于非法商贩的存在,导致烟花爆竹市场越来越混乱,一些正规批发经营企业举步维艰,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人员也日趋减少,很多零售商户纷纷退出烟花爆竹市场。金文存表示,烟花爆竹经营涉及公共安全,应引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打击和惩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维护正规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随着国家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和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消费者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日趋理性化,整个烟花爆竹行业会受到较大影响。烟花爆竹行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积极的正向引导。

    武立雨认为,当前烟花爆竹企业要配合好政府的调控政策,合理控制供应总量。现在烟花爆竹行业进入行业循环的凹点,企业应结合市场需求,减少供应总量、减少储存量,避免损失。在生产中,加大研发力度,努力研发出低硫、环保的产品,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在烟花爆竹经营中,从安全入手,积极组织货源,精心布点,严把储存、运输、配送各经营环节,努力做好春节烟花爆竹市场供应工作。


>>记者观察

烟花爆竹不应一禁了之

    近几年,每逢春节来临之际,烟花爆竹总是格外引人关注。2009年元宵节央视大火、2011年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烟花爆竹燃放事故、2012年连霍高速路河南三门峡段烟花爆竹特大爆炸事故,一连串的事件引发烟花爆竹行业的巨大震动,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再次响起,令这个已有千年历史的习俗遇冷。

    烟花爆竹的禁与放,一直是个曲折、纠结的过程。上世纪90年代全国大多数城市禁放后,春节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沉寂过程,人们普遍认为过年没有年味,节日里缺少了很多欢乐热烈的气氛,生活中也少了很多色彩和点缀。直到2000年前后,一些违反政府规定的违法燃放现象开始增多,由于禁放的执法成本太高,违法行为却无法及时处理、惩处,法律的威信受到严重挑战,社会各界对禁放争议越来越大,要求节日期间放开禁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政府部门在征求相关专家和普通居民的意见后,开始修订燃放条例,随后各地先后由烟花爆竹的全面禁放改为有条件的限放。近年来,由于雾霾天气和事故的影响,烟花爆竹行业再次被置于禁与放的风口浪尖,成为节日舆论的焦点。

    其实,任何行业的存在都有着其历史的原因和存在的理由,烟花爆竹也不例外。诚然,烟花爆竹是属于易燃易爆危险性商品,所以一直以来国家都区别于一般性商品,实行严格的特殊化管理。纵观近几年全国发生的几次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无一不是因为违法生产、违规操作、违规运输造成的,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的微乎甚微,与其他行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相比少之又少。任何行业都有着无法预料的一面,只不过是危害的程度不同罢了,烟花爆竹行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是其特性使然。只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合法生产、合法经营烟花爆竹,主管部门管理到位,措施得力,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这毋庸置疑。

    而将一切问题都归结于烟花爆竹行业本身,不仅是对这个行业不负责任,而且有失偏颇。所以,现在的问题不是禁与放,而是应当呼吁有关媒体和社会各界调转舆论宣传导向,呼吁政府部门因势利导,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的规范管理,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工作力度,让非法行为无地藏身,真正净化烟花爆竹市场,支持和促进烟花爆竹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使之为全社会营造出绚烂多姿的生活,装点节日的气氛,让烟花爆竹带给人们快乐的享受,而不是罪责的摇篮。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的传统民俗文化和习惯,应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加以支持和保护,而不应因噎废食,采取一刀切,实行完全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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