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0月1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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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供销事业发展基础 推进基层组织体制改革
□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主任 邓沛然

    近年来,河北省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国务院40号文件和省政府77号文件精神,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按照努力把基层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将基层社组织体制改革作为全系统重点工程,实现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的重大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

    审时度势 启动改革

    基层社作为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是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是供销合作事业的立社之本。河北省创新基层社发展始于2011年初。当时全省基层社由于受传统体制机制束缚,与新形势的要求严重不适应。全省1960个乡镇中有45%没有了基层社,有10多个县甚至成了基层社空白县。相当一部分基层社靠租赁资产过日子,还有一部分只保留了基层社牌子,处于名存实亡状态。大部分基层社没有与农民建立起连利连心、共同发展的新机制,与当地农民的组织联系、经济联系出现了“断层”。省社党组、理事会在借鉴国内外合作经济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做出了着力推进基层社建设的工作部署,将其作为巩固供销合作社体制,增强供销合作社实力、活力、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大力推进开放办社,大力推进联合合作,致力于在全省构建全新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立足实际 创新发展

    在基层组织体制改革和建设发展过程中,河北省社始终坚持开放办社的理念,在注重发挥供销合作社自身优势的同时,把农村的优质社会资源吸纳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中来,建成以农民为主体、经营性公益性兼具的新型基层社;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供销社主办”的指导原则,整合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分会三种组织于一体;始终坚持市场化运作的操作方法,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经营服务水平。

    在发展途径方面,省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推进模式。一是重组。在没有基层社的乡镇,组织联合专业合作社、涉农组织以及农民大户,重建供销合作社,如承德围场县黄土坎供销合作社,由卉利工艺干花、绿泽源食用菌、富绿果蔬、牧裕养殖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成。二是改造。对基础比较好的基层社,通过合作制的方式,吸纳当地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营大户等入社入股,组建新的基层社,如廊坊固安县、邯郸魏县供销合作社通过吸纳社会能人入社,对所有乡镇基层社进行了合作制改造,建成了新型供销合作社。三是提升。对实力较强的基层社予以扶持,提升服务能力,如秦皇岛昌黎县靖安镇供销合作社,资产保留完整,实力较为雄厚,在改革中吸纳了67名农民社员,民主选举了新的领导机构,根据农民需要开展科技培训、资金互助等新的服务项目,提升了社会影响力。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正定县供销合作社塔元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视察并做出重要指示—— “把超市开到农村,把社区服务送到千家万户,你们工作做好了,我就放心了”,“超市连接百姓生活,是农村服务业的一个发展趋势,要加强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为群众生活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013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构建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合作社服务体系。根据习总书记和省委要求,省社加快合作社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基层社巩固提升,打造基层组织体制改革“升级版”。首先,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合作社网络终端,以规模优势打造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目前,全省已建成县级综合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7个,与县社合署办公,产业型联合社123个,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个。不少县政府专门发文把合作社联合社建设的职责赋予县供销合作社。石家庄灵寿县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后,带动了食用菌、中药材、红薯等主导产业发展,帮助全县10万农民人均增收1500元。其次,兴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网络终端。依托新型基层社,在乡镇和较大行政村积极打造经营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向农民提供农资、日用品供应、农副产品销售以及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科技培训等服务。目前,全省已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900多个。再次是建设“供销社超市”,大力发展流通网络终端。今年以来,全省供销合作社采取直营、加盟、合作等形式建立乡村供销合作社超市3000多家,城区直营店100家,到2016年,要在全省所有乡镇和90%的行政村开办“供销社超市”。

    加强指导 强力推进

    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展开和取得实效,省社组建了11个督导工作组,分赴各市开展督导工作;市、县社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加强工作调度,采取考察学习和现场观摩等方式,相互促进提高。加强理论研讨和信息交流,编辑印发简报、快报,营造了齐心协力抓改革的良好氛围。同时,培育典型,搞好示范。采取试点先行的办法,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先后总结推广了保定市供销合作社和一批县级社典型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基层社改革方案要求,对建设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制定了考核验收办法,采取逐项打分、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考核验收。通过验收达标的基层社占到新建和改造总数的98%,保证了改革效果和质量。

    成效初显 前景可期

    目前,全省已建起新型基层社1853个,占乡镇总数的94%,其中新建883个,改造原有基层社970个。2012年与上年相比,基层社购进和销售总额增长都在60%以上,利润增长了将近一倍。1853个新型基层社普遍建立了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分会,吸收带动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涉农企业3.8万个,占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58%;个人社员437万人,新型基层社的农民社员占到87%以上。并据不完全统计,新型基层社覆盖了辖区内80%以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县域农业主导产业489个,通过组织产销对接,年帮助农民销售农副产品237亿元。

    此外,通过产权联结和业务融合,基层社同农民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固安县16个基层社全部实行股份合作,县社、基层社以原社有资产为股份,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其中县社占34%,原基层社占17%,其他社员占49%,从而建立起合理的产权结构,使供销合作社既保证了对新型基层社的控制力,又激发了其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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