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全面推动基层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网络建设,并部署了发展目标,计划通过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夯实供销合作社发展组织基础;通过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
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基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全面加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总社出台了该意见。
意见制定了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即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着力强化县级、突破乡级、延伸村级,构建起县有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有基层社、农合联和农合会乡镇分会,村有综合服务社(中心)、农民合作社的基层组织体系;县有综合服务中心,乡有社区服务中心、庄稼医院,村有综合服务社、经营技术能手的基层服务体系;县有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有中心超市,村有连锁便民店的基层经营网络。意见还提出,到2015年末,在县级社普遍成立农合联和农合会;基层社及其服务组织在乡镇基本实现全覆盖;经营网络在乡村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普及率达到100%。
总社将以“基层组织建设工程”为载体,深入开展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推进系统基层组织和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同时,还将利用供销合作社组织、网络优势,抓住国家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机遇,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推进服务组织、服务领域、服务方式创新,强化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
意见要求,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强化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为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总社将加大资金扶持,每年从社有资产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基层组织发展。各地供销合作社也要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与发改、财政、农业、商务、金融等部门联系,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