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的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发2009年40号文件,积极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强指导服务,积极引领发展,全系统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无论是规范化程度,还是经营规模、带动农户的能力,远高于农民单独创办的,是当地专业合作社中质量较高的。供销合作社正日益成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的重要力量,而专业合作社也成为供销合作社联系农民的重要纽带和开展为农服务的重要抓手。截至去年底,全系统共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7.7万家,今年上半年新发展2800多家,全系统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8万家,入社农户1063万户,分别占全社会的11%和24%。
重量更重质 推动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
数量快速增长
截至去年底,全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7.7万家,同比增长15%,是2007年的2.8倍,年均增长23%。根据总社合作指导部的调查,所有的专业合作社中,由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牵头领办的约5.1万家(占66.3%),通过农合会吸纳的约1.5万家(占19.4%),通过供销合作社的业务和服务联系的约1.1万家(占14.3%)。
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2012年,全系统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数1063万户,是2007年的1.7倍。平均每个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138户,是社会平均值的1.8倍;900家示范社平均入社成员752户,是社会平均值的10倍。帮助农民实现收入超过1000亿元,入社农户比非入社农户平均增收20%以上。
标准化和品牌化经营成效明显
截至去年底,全系统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等认证的专业合作社已达17623个,占全系统专业合作社总数的23%,占全社会通过认证专业合作社总数的59%;拥有产品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9568个,占全系统专业合作社总数的12%,占全社会注册商标专业合作社总数的19%。涌现出了像“仙居仙”杨梅、“旗海三门”青蟹、“原村”土布、“唐僧寺”葡萄等一大批知名度较高的优质农产品品牌。
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些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逐步从单一的种养殖环节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出现一体化经营趋势。全系统900家示范社中,有44.6%的覆盖了产、加、销产业链中的两个环节以上,12.8%的实现了产、加、销环节全覆盖。
合作领域逐步拓展
一是向资金互助合作领域拓展。江苏、山东等地的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资金互助,通过内部的资金互助和相互之间的资金调剂,实现了信用合作与专业合作的有机结合。全系统已有151家专业合作社比较规范地开展了内部资金互助合作。二是向土地流转领域拓展。湖南、重庆、四川等地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系统有10253个专业合作社开展了土地流转业务,共流转土地1022万亩。
发挥系统优势 为合作社打造良好发展平台
抓依法引导 推动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实施后,各地供销合作社一方面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法律培训,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3800多期,培训人员38万多人次,投入培训经费2亿多元,指导农民依法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社;另一方面,抓住法律实施后农民办社热情高涨的契机,采取“办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做法,指导和组织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等加快创办专业合作社,并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产销对接等形式,带动专业合作社发展。这些举措有力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健康快速发展。
抓示范带动 提升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
为培育一批典型,示范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十一五”期间,总社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千社千品”富农工程,重点扶持发展了5000家规范的专业合作社,培育了5000个特色合作社产品品牌。在此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总社又启动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计划在全系统培育2000家内部管理规范、品牌化建设水平较高、辐射带动能力突出的示范社,目前已建设示范社900家。各地供销合作社学习借鉴总社的做法,也陆续在本系统开展示范社建设工作。示范社目前已经成为各地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样板,很好地发挥了示范和榜样作用。同时,总社还先后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云南等地召开现场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等,推广专业合作社典型经验,促进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抓服务创新 为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样化服务
一是市场对接服务。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和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举办多形式的展示展销活动,帮助专业合作社开拓产品市场。总社先后举办了4次合作社优质农产品展示会,并在北京开设了“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直销中心”。黑龙江、安徽、河南、云南等10多个省级社,在省会城市开设了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常年展示销售专业合作社产品。二是科技服务。依托系统2万家基层社和4万家庄稼医院,为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咨询和服务,指导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基地建设,开展质量认证申报等。三是金融服务。依托系统65家农信担保公司和23家资金互助社,为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和贷款担保服务,去年共为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额30亿元。
抓平台建设 促进专业合作社合作与联合
一是牵头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会),吸收辖区内的合作社、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加入,搭建合作社联合合作的平台,促进供销合作社从服务系统向服务全社会合作社的转变。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区、市)、54%的地(市)、43%的县(市)供销合作社组建了农合会,河北、云南等一些地方的农合会还被政府赋予了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业务指导职能。二是推动成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针对单个合作社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各地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实现“二次联合”,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目前,全系统共发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153家。
抓环境优化 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总社和各地供销合作社通过多种方式,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为专业合作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开始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专业合作社建设。4年来,共对780个专业合作社提供扶持资金5.2亿元。浙江、山东、重庆、云南等地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
(总社合作指导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