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9月2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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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体化的 现代物流运作模式


    现代物流发展,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要求;建立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模式,有助于我国生产效率、流通效率和消费效率联动提高,促使我国经济发展转向一个更稳健、更高效、更可持续的新平台。

    一是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源周转效率。当前,我国社会资源周转效率与西方物流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产品库存率较高和流动资产周转效率偏低。根据前年的统计,我国工业企业存货率为9.6%,高于西方发达国家5%的水平;我国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周转次数为2.9次,低于日本和德国9—10次的水平。现代物流的发展在促进社会资源周转效率上大有可为。

    二是有利于促进生产方式变革。纵观现代制造业的每一次重大变革,无不与物流业紧密相关,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将促使我国制造业从当前粗放的批量化生产方式向高效的“准时制”、“精细化”阶段转变。这一过程将使我国制造业乃至整体经济效率实现跨越性提升。

    三是有利于促进消费模式升级。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未来的消费格局将发生显著变化。宏观上,拉动经济增长的因素,将逐渐从由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转变;微观上,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行为将从原来单纯追求温饱型或数量型,向追求消费价值多元化、个性化转变。现代物流着眼于消费者最终需求,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追求“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数量、用正确的价格、采用正确的方式,把正确的产品(或服务)送到正确地点、正确客户”,顺应了消费模式的转型升级,大大加快了潜在需求向现实需求的转化,为扩大内需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但仍然相对落后,专业化程度较低、一体化运作进程缓慢,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要充分发挥物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作用,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按照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的发展要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

    一要立足于顶层设计,突破物流业发展的体制制约。体制和政策安排上要突出整合的概念,制定物流业法律、法规,明确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和提高行业认知;理顺政府部门的流通管理职能,明确物流业的最高层次监管主体,消除来自不同部门的不合理审批制度、行政垄断、地区封锁及其他行政性障碍;强化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和国土资源、城市建设规划等与物流基础设施密切相关部门的协调性。

    二要立足于一体化建设,解决中间环节多、相互分割难题。促进物流业发展,必须遵循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的规律和要求,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满足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特点。要加强各种设施的标准化建设以及标准之间的匹配,实现铁路、港口、公路、物流园区、仓储中心、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之间的无缝对接。加强车辆、道路、城内仓储中心等城市物流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加强城市物流运行规范的制定,促使城市物流管理的重心由“事后围追堵截”向“事前规范指导”;强化城市内部、城市周边与城市外部物流基础设施之间的衔接;加强城市物流需求预测、建立物流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物流业税费体系必须适应物流业一体化运作模式,扩大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放宽物流企业认定、放宽“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限制、放宽试点企业纳税额限制;要调整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

    三要立足于供应链推广,摆脱竞争理念滞后的局限性。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供应链模式应用,推动企业竞争理念转型。要把推动企业开展供应链管理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同时提供支持企业参与供应链管理的公共性服务和基础设施。要通过两业联动重点示范工程,促进工商企业的物流服务外包,鼓励制造业、商业与物流业的联动发展。

蔡进 易亘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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