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高管究竟该是通过公开市场招聘的方式产生,还是通过政府部门的任命?今年多家城商行高层的变动给出了答案。近日杭州市委组织部公告称,拟任(提名)现任杭州银行行长为杭州市金融办副主任,新的杭州银行行长的职位尚未公布,但毫无悬念的是,无论谁当,都要经过政府的一纸任命。从今年从6月到8月的近两个月来,多家城商行出现一系列的高层变动,从城商行高管任免情况来看,不管是地方政府空降,还是银行内部提拔、同区域内的银行间流动,城商行的高管任免都深深地盖上“行政化”的印章。无论哪家银行的董事会都似乎只是一个摆设,有些城商行的高管职位甚至沦为地方官员退休前的好去处。
虽经过15年的改革与发展,城商行仍未彻底摆脱城市信用社文化的影响,尚未真正实现向现代商业银行的转变。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和地方政府的干预成为制约城商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的最大桎梏。据了解,目前一百多家城商行都由地方政府控股,或者通过政府平台来控股。地方政府普遍对城商行扮演垂帘听政的角色,这在高管任免上表现尤为突出。此外,在涉及城商行的重大战略决策、重要经营管理行动和重大改革举措时,地方政府的影响力也严重削弱董事会的决策职能。由于地方政府对城商行行政干预过强,导致了城商行在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上的忽视,从而引发城商行内部风险集中爆发,典型案例就是齐鲁银行金融诈骗案。更重要的是,城商行复杂的股权结构等内部治理问题已成为城商行上市的一大“瓶颈”,直接影响到城商行的扩张发展进程。
地方政府与城商行如何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如何解决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过度干预,笔者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努力。
对地方政府来说,应改变思路转变职能。要从主管机构角色转变为出资人角色,更多地从出资人角度行使股东权利,逐步减少对城商行的人事任免、薪酬体制以及重大决策的直接行政干预,还权与城商行,还权予董事会。同时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降低财政持股比例,适当提高民营股份占比,适时引入战略投资者,避免股权的过度集中和分散,形成股东结构合理、股权比例稳定、制衡有效的格局。地方政府应该明白,只有让城商行真正走市场化的发展道路,才能有可持续的股东回报,也才能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对城商行来说,要重新定位与政府的关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城商行必须严格按照经济规律办银行,逐步推行国有股退出,促使城商行市场主体的回归,最终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市场规律和金融规律经营管理的金融实体。通过增资扩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包括未来上市等手段,在充实资本实力的同时,使政府股占比得到不断稀释,使城商行从政府色彩较浓的“政府银行”逐步转变为真正的“股份制银行”。同时城商行要完善制度,明确“三会一层”的权责、运作流程,并通过制度保障“三会一层”有效运行,发挥其在公司治理方面应有的作用,包括建立董、监事知情权保障机制,为董、监事行使职权提供信息保障;完善履职评价和考核机制,促使董、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充分履行职责等。
对上级管理部门来说,也可以由上级政府或部门牵头进行整合。如可由省级政府成为城商行重组的“操盘手”,将分散的城商行捆绑组建为新的全省范围的股份制银行。通过整合,新银行不但在资本实力、信贷资源调配以及抵抗风险能力上得到提升,形成区域标杆性金融机构,更重要的是面对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会相对减少。此前包括徽商银行、江苏银行、湖北银行等在内,采取的模式都是整合各地城商行而成立,经过重组后,不少银行的面貌焕然一新。
良性治理的道路虽然漫长,但城商行别无选择,只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向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司方向努力,才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