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8月3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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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须关注国际商事证明书


 

    8月16日,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从辖区一家出口机械生产企业获悉,该企业凭南通市贸促会出具的一份高温证明,减轻了因自身不能如期向国外客户交货引起的法律责任。

    7月以来,南通市持续高温。南通的这家企业为保护一线工人的身体健康,采取了缩短工时等劳动保障措施,由此影响了生产进度,无法按期向客户交货。南通市贸促会依据法律法规和事实,以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形式为企业出具了高温证明,作为企业应对国外索赔、依法维权的有效证据。

    据了解,国际商事证明书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的一种涉外商事法律文件。证明内容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证明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或单证上签字、签章、印章属实或有关文书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第二类:证明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不可抗力事件、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件或无争议的客观事实真实无讹。南通此次出具的高温证明就是对今夏出现的极端高温天气事实进行的证明。

    对此,相关部门提醒外贸企业,在遭遇极端异常天气、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正常生产,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免除全部或者部分责任;建议外贸企业首选贸促会国际商事证明书向外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文件。          

(王进峰 王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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