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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防微杜渐

□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济宁办事处 王广明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运作不规范、缺乏人才、发展层次低等几个方面的问题。为有效地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破解融资瓶颈,使之成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繁荣的重要助推器,我认为加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在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中,政府须发挥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按照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指导专业合作社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合作社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标准,提高合作社规范化运作水平。

    同时,政府要制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给予合作社在人才引进、人员培训、配套设施建设、形象宣传等方面的帮助,帮助合作社解决管理和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

    (二)在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中,合作社应注重加强自身管理建设。在遵循合作社基本原则和保障合作社社员利益的前提下,合作社要不断完善合作社治理结构和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建立协调的利益分配制度,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逐步建立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追溯等制度,积极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进行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在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中,农村信用社可发挥引导作用。三大信用联盟是以村庄、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为平台,以“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以“信用联盟+小联保体+风险保证金”为担保方式,是有效解决客户担保难、融资难等问题的利益共同体。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生产同类产品的农户通过自愿联合而互助性经济组织。

    从组织形式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三大信用联盟高度吻合,从实际运行中看,成为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组建联盟的最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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