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若干意见》,从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深化农业产业合作与对接、突出品种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鼓励农业科技合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实行财税扶持、提供用地优惠、强化金融保险服务、完善合作机制等9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提出,加大对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支持投入力度。到2015年,省级以上财政每年安排每个台湾农民创业园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持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台湾农业良种技术引进和推广示范培训;重点推动在闽投资的台资农机企业发展,对引进台湾先进技术或专利在我省生产且省内无同类产品的,优先进行推广鉴定,并给予购机补贴省级累加。
(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