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226家龙头企业,特别是87家省部级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与农户“攀亲结对”,让农户共享供销合作社发展红利,每年直接和间接为农民创收、增收近200亿元,供销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社有资本下乡与农户攀亲
供销合作社与农民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社有资本下乡参与“三农”建设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应有之义。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共投入资金4.5亿元,通过向农户承包流转土地等方式,建设粮食功能区17个、面积4.5万亩;参建现代园区40个、面积17.8万亩;参建农产品精品园区47个。在“两区”设农产品收购网点559个,安排农村人员1987人,收购额达25.3亿元。此外还在各地建立种养殖基地2537个,联结农户98.2万户。如浙江省农资集团投资5000万元建设的250亩衢州葡萄园和200亩温州番茄两个种植项目基地,目前两个基地已经建成投产,共带动农户5000多户,带动基地15000多亩,起到了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去年以来,省社还部署全省系统在农村开展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据统计已投资3.1亿元,共建设61个项目,已建成各类综合体62个、在建项目137个。如乐清市柳市供销合作社投资3000余万元,拆除功能不足的原商业设施,改造后成集写字楼、银行、农资、超市、农产品展销、庄稼医院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通过购销流通体系与农户攀亲
近年来,浙江全省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骨干力量作用,系统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为农户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成为农民的贴心亲人。同时,积极发展市场交易、名优展销、鲜活直销、连锁配送等富有成效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累计发展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购销公司、展示展销中心、农产品经销网点等共1246家,平均每个农业县15家。同时着力打造农产品购销新军,供销合作社系统牵头组织的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取得突破性进展,2012年底达到77家,9个市实现全覆盖,形成了全省性的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网络,带动一支5万余人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当年对2万多农产品经纪人进行了培训。2012年实现农产品收购额221亿元(其中约35%为订单生产保底收购),比上年增长了52.1%;农批市场交易额达到488亿元,占全省同类市场的1/4,交易额比上年增长15.2%。如仙居县供销合作社重点发展了杨梅、蓝莓、草莓、白菊花等产业,共种植白菊花1.2万多亩,实行农业订单和保护价收购,让广大种植户尝到了甜头,为农增收近5000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已成为该县旅游业的一道新景观。
通过科技咨询服务与农户攀亲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利用技术力量,通过为农民提供科技咨询与服务与农户攀亲结对,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2012年全系统共接待科技咨询54.6万人次、提供各类信息服务24.4万次。全省供销合作社创办的2397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共吸纳了26.5万户农民入社,共把351.5万亩的农作物按专业化生产形式组织了起来,并通过这些专业合作社影响和带动了166万户共同参与到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中来。通过技术服务与指导,这些专业合作社被县级以上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有773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有1061个,其中通过无公害认证的948个、绿色认证的513个、有机认证的329个,有不少还通过了ISO和GAP认证,生产的产品大多注册了商标,共计商标1053个,获得各种名优特新产品称号和证书的共计307个。如浙江省台州市农资公司大力推行“全优保”(全套的农资组合,优质的技术服务,保质保量的收成)绿色作物方案,以源头“肥药双控”确保农产品生产环境优化、农业投入品安全,农村生态环境宜居,“全优保”已注册商标,并获得大棚西瓜等5个作物培育方法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在该市西兰花、西瓜、葡萄、柑橘等作物使用后,约使作物病虫害用药防治次数减少30%、节肥30%、增产15%-20%。目前,这种“技物结合”的科技推广服务模式已被评为“浙江省服务名牌”,被称为“农化服务的浙江新探索”。
通过资金融通担保与农户攀亲
为帮助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缺资金、难担保”的问题,从2002年开始,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建设农信担保公司,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广大农户和其他为农服务经济组织提供担保服务。一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还出资5.9亿元,组织创建了各种类型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机构,其中参股了4家农村乡镇银行,创办小额贷款公司2家,注册资本达5.5亿元,全年提供贷款158笔,共计2.1亿元;组建担保公司38家,注册资本达8.4亿元,全年担保4015笔,共计27亿元;创办资金互助社1家,筹集互助资金达2118万元,全年共借款442笔计2477万元。这些新型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贴心于民,为直面“三农”的经营服务机构和农业“大户”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小额贷(借)款服务。如温州市社重点督促推进农村资金互助会建立,第一批确定的资金互助会中11家已正式营业,另有5家已取得民政预登记,共有会员5410户,入会金达7743万,吸收互助金3254万;发放互助金410笔共7440万元。其中,筹资总额在500万以下的3家,500万-1500万的有4家,1500万以上4家,有11家资金互助会的筹资总额已过亿,并初步显现运营规模。目前第二批资金互助会已开展申报工作,5月底前完成申报,并安排培训。
(作者单位: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如何巩固和完善我国的农地制度
□ 王小平 吕世辰
农地制度是农用土地的制度安排,是为了使土地这一基本农业生产要素得到有效配置,并同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其他农业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农地在我国是稀缺生产要素。我国人均耕地约1.45亩,劳均耕地约4.4亩,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此,农地制度安排科学与否不仅关系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而且关系整个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我国用占世界约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0%以上的人口,实现了粮食基本自给。这一事实说明,我国业已形成的农地制度是科学、有效的,应当肯定和坚持。同时,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在坚持农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地制度,以发挥农地的最大效用。
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基本经济权利。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中央相关文件都规定了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实践中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仍然存在,如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强迫流转;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引发许多矛盾,损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了稳定农地经营制度,增强农民信心,必须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严格遵循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要求,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更加切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度。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目前,我国农村一些地区通过土地转包、出租、转让等流转方式发展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了农地利用效率。但总体上看,我国的农地规模经营还比较落后,尤其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处于很低的水平。应进一步探索多种农地流转方式,通过多样化的农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地的经济效益。
强化农地管理制度。我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与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紧密联系的,只有在国家农地管理制度框架内谋划和推进,农地的制度安排才可能实现并顺利运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因此,必须遵循现代国家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一般规律,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用途管制、严格审批的用地原则,强化政府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做到严格按照规划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坚持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农地制度安排的顺利运行。
完善农地制度的配套措施。农村土地制度安排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诸多方面,只有在相关制度环境优良的状态下才能良性运行。目前,与农地制度安排联系最密切的是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不健全、水平低,在一定意义上,土地成了农民生存的保障。即使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也往往选择不放弃承包地。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因此,应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农民失地的后顾之忧,促进农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