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实体经济,经济发展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做好支农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既是职责所系,也是自身科学发展的需要。
多年来,湖北省农信社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扎实做好支农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县域经济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三农”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合作金融》记者:截至目前湖北省农村信用社90%以上的县域行社贷款市场份额居同行之首。请问湖北农信社服务实体经济成效的具体做法有哪些?
徐新:一方面实施“五个对接五个全覆盖”,着力打造支农服务的“主力银行”。一是对接传统农户,做到支农联系卡全覆盖;二是对接农村经营大户,做到调查建档全覆盖;三是对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做到合作洽谈全覆盖;四是对接涉农龙头企业,做到建立服务关系全覆盖;五是对接行政村,做到电子银行“村村通”全覆盖。
目前,湖北省农信社共支持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93家,贷款余额96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0多家,贷款余额31亿元;支持农村经营大户4.8万户,贷款余额86亿元;支持传统农户300多万户,贷款余额681亿元;在行政村安装“卡乐付”转账电话3.92万部,使广大农户享受到不出村的金融服务。
另一方面实施“五进五接”,着力打造小微企业的“伙伴银行”。一是进市场,链接商户;二是进社区,链接居民;三是进街道,链接个体工商户;四是进商会,链接小微企业;五是进核心企业,链接上下游客户。目前,湖北省农信社共支持小微企业10474家,贷款余额1076亿元。
《合作金融》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湖北农信社服务实体经济的特色与创新表现在哪些方面?
徐新:湖北农信社根据“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破解了“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题。
一是创新信贷产品。共创新136个信贷产品,其中80多个是涉农信贷产品。专业协会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活物抵押贷款等多个信贷产品均为全国首创。
二是创新担保方式。积极与省内70多家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担保业务覆盖所有县(市、区),向2070家企业发放担保贷款135亿元。
三是创新联保机制。积极引导小微企业相互联合,相互担保,向2030家企业发放联保贷款109亿元。
《合作金融》记者: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改革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请您谈谈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徐新:首先是农村地区金融功能配置缺位。目前,仅农信社实现乡镇网点全覆盖,少数国有银行只在经济活跃的乡镇布点,而其他银行基本集中在县级以上的城区。
其次是贷款损失补偿机制缺失。虽然国家对“三农”贷款给予一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但离风险覆盖差距较大,贷款损失风险依然由金融机构承担,不利于调动金融机构支农投入的积极性。
最后是有效抵押担保缺乏。由于农村土地、林权、宅基地、房屋等资产没有相应的评估登记机构,缺乏规范的流转平台,大量农村资产难以用于有效抵押,必须制约信贷投放。
《合作金融》记者:从国家政策上来说,如何更好地支持金融机构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徐新:服务实体经济需要金融机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农信社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投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尤其需要“顶层设计”扶持政策。
一是要实行差额准备金政策,增加支农可用资金。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以后,在市场定位、服务宗旨、服务对象上与农信社一样,没有变化,但人民银行执行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的存款准备金率。建议对改制后的农商行仍然与农信社一样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二是要继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金融可持续发展。目前国家对农信社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于2013年底全部截止,建议国家对农信社营业税继续执行3%的税率,所得税在20%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且税收优惠政策要做长期制度安排。
三是要扩大免税贷款范围,提高金融支持“三农”的积极性。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建议放宽5万元以下的农户小额贷款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政策范围,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户50万元以下贷款也适用税收减免政策,激励农信社不断满足农户生产性大额贷款需求。
四是要建立健全农村资产流转平台,进一步解决贷款抵押难问题。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林地、房屋等权属和资产的评估登记机构,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扩大抵押范围,方便农信社推出新的抵押贷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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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湖北省农信社各项贷款余额2567亿元,比年初增加431亿元,增幅20.2%。贷款总额居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一;县域贷款1735亿元,占全省银行业32%;农户贷款681亿元,占71%;小微企业贷款1076亿元,占28%;90%以上的县域行社贷款市场份额居同行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