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主题为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陈锐表示,新的司成立以后,一共有四项主要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另外还将担负参与拟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表条件和检验规范等职责。
陈锐介绍说,新成立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未来将重点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比如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加强人员的培训,加强素质的提高,同时最重要的要加强全国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的网络建设,这方面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开展风险监测评估的体系建设。也就是说,根据任务和需求,在全国形成风险评估的网络,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标准工作。首先,在今年年底完成标准的清理工作,2015年底完成整合工作,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其次是在标准工作中督促指导各个地方完成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以前,各个部门、各个系统在地方制定了很多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这些地方标准也存在着相应的问题,也需要进一步的清理,解决这些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再次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标准制定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标准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原则。最后,逐步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加强秘书处的能力建设。
三是风险监测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的网络,构建起覆盖全国城乡的风险监测技术网络,能够使其具备并且不断提高风险监测技术的能力。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的管理,规范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监测、调查以及救治等方面的工作,做好食源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四是风险评估工作。一要加强制定每年食品风险的评估优先计划、组织落实,对一些食品安全监管或社会关注的一些社会安全问题,及时开展优先评估,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加强对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有关审查、安全性的审查、评审工作。最后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包括食品安全相关的科普知识宣传及标准的解读宣传培训,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
(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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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清理整合工作进展顺利
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公布了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通则等303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了6000余项食品安全指标。2012年,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主要任务是对现行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形成食品标准体系框架。在标准清理基础上,2015年底完成标准整合工作,解决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据了解,目前,专家技术组已经召开43次标准清理工作会议,完成了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特殊膳食食品标准的清理任务,将于近期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其他食品标准已基本完成清理任务,将分批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