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悉,财政部将继续研究完善财政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好地撬动金融资源回流“三农”。其中包括遵循“多级互动、形成合力”的原则,调动地方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积极性,完善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划分,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减轻中西部地区财力负担。
财政部将遵循“市场运作、正向激励”的原则,继续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的积极性;根据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情况,研究完善政策内容,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支小的积极作用。
同时,财政部还将遵循“重点扶弱、差别对待”的原则,进一步研究细化政策标准,强化政策效果。一是研究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二是根据农业保险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继续支持提高保障水平,并完善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切实提高农业应对大灾、巨灾的能力。三是结合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适时总结和完善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在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前提下,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
(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