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通过建立再生资源绿色网点、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扶持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了循环经济发展,为建设美丽西藏作出了贡献。
据了解,目前,拉萨市已建立66个再生资源绿色网点,市民可以把废品直接送给绿色网点进行回收,然后再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进行集中处理。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帕巴群增说:“我们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通过采取政府补贴,国家财政支持,培育龙头企业等措施,促进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截至2012年底,我区共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287家,回收的主要品种有废旧钢铁、有色金属、塑料、纸张、废旧轮胎等,年回收总量达到了39万吨,其中,可再利用资源达到了95%,占可回收总量的92%。”
帕巴群增表示,“十二五”期间,要不断加强和规范再生资源管理,注重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他说,这项工作是建设高原生态良性循环、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客观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将充分提升现有企业的自我造血功能,建立再生资源行业管理体系,完善行业自律行为,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集约经营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索朗达杰 王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