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6月1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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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最细致食品安全规定”出台


  本报讯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食安委出台的《沈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其中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类行为,都明确了具体监管和查处部门。知情人士透露,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出台,堪称沈阳市最细致的食品安全规定,显示了沈阳严把“入口关”的决心——“注水、掺假肉,不合格消毒餐具及生产食品的小作坊等,都指定由具体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查处。”

  按照职责分工,沈阳市公安局在食品安全领域负责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以及在食用畜禽产品中注水或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犯罪分子;同时,公安局将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有形市场内部食品摊贩的监管则由工商局负责,商场(店)、专卖店、超市、有形市场内销售食用畜禽产品及在销售环节注水或其他物质行为的监管,也将由工商局负责。

  屠宰环节的监管则由服务业委负责,服务业委将查处猪、牛、羊、鸡私屠滥宰及在屠宰环节注水或者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

  按照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分工,沈阳市卫生局负责集中消毒餐(饮)具消毒企业的监管。

  食药监局负责餐饮单位食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管;负责食品展销过程中有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管;另外,连锁集中加工、配送半成品,在各门店作简单加工后提供餐饮服务的中央厨房和农村自办宴席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也由食药监局负责。      

(杨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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