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努力实现在空白乡镇(涉农街道)恢复重建基层社,至2015年末实现全覆盖的建设目标,近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明确提出多种强化基层社恢复重建的保障措施。措施包括设立省级“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金主要从社有资产收益、江苏省新农村现代流通及供销合作发展引导资金、为农服务社建设补助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资金中提取,用于支持基层社创新发展和恢复重建。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区)供销合作总社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
同时,省社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成立专门组织,建立工作班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挂钩联系制度,省、市、县社领导班子成员应结合“三解三促”活动,指导开展恢复重建工作。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将基层社恢复重建纳入当地“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列入政府对乡镇的考核体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财政、用地以及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扶持。
江苏省社还将基层社恢复重建列为年度工作考核重点,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和评审验收办法,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基层社基础资料的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数据情况全面、准确;建立相应的检查制度,由主要领导负责,配备专门力量,开展督查活动,定期通报各地基层社恢复重建情况。
(王丹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