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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升级版农村金融服务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大力满足新型现代农业发展金融需求
□ 陈卫东 王国政 李德品

  图为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当地花卉产业发展 本报记者 李阳 摄

  今年以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坚持面向“三农”、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立足实际、转变方式、加快创新,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形势需求,努力打造全新的农村金融服务升级版,全面履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金融主力军的社会责任,不断助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4月末,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7187.8亿元,较年初增加518.7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5028.6亿元,较年初增加336.3亿元。

  立足强农惠农富农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根在“三农”,支持“三农”是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源泉。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严格落实国家金融政策,坚持走强农惠农富农的共同成长之路。

  2013年,在支持“三农”方面坚持做到“不变、不减”即:支农方向不变,支农力度不减。严格落实银监会办公厅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农业大省实际,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确保信贷支农落到实处。

  制定合理的支农绩效考核体系。在业务指标的设定上,提高“三农”业务考核指标权重,在资金供给、拓展费用、激励考核、人员配备等方面向“三农”业务倾斜,将涉农行业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对支持涉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给予一定奖励。

  加大市场调研,掌握涉农行业的金融需求。为了确保信贷资金真正注入涉农经济实体,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组织万余名客户经理开展资金市场调查,掌握客户信息,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小微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厘清市场形势,划分客户类别,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和掌握辖内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信贷投放做到有的放矢。

  深入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在深入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信用工程建设,不断丰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内涵,及时做好评级授信工作,将信贷资源重点投放到“三农”领域。截至4月末,共评定信用户650.99万户,信用村3.14万个,分别占该省信用户、行政村总数的34.87%、39.2%。

  实行优先政策,确保涉农资金足额、到位。对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及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方面的信贷需求要优先安排信贷资金,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大力支持“三农”、涉农小微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切实承担金融支农责任,促进当地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实施利率定价差别化,切实让利于民。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各法人机构均实行差异化利率定价政策,科学确定客户贷款利率,对于信用度高、贡献度大、能提供有效抵质押、在信用社办理业务时间较长的客户,实施利率优惠、让利于农,有效解决农民贷款成本高的问题。截至4月末,该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达2498.6亿元,通过差别化利率优惠,让利1000万元。

  推行支农联系卡,畅通便民渠道。为便于服务“三农”,该省农村信用社实行支农联系卡制度,为客户经理制作简单明了的服务卡,上面注明农村信用社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电话、监督投诉电话、信贷人员联系方式等,利用进村入社区之际广泛发放联系卡,让其覆盖辖区每一名客户和潜在客户,既畅通信用社与客户的联系渠道,又展现了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形象。

  紧跟农村市场脚步

  满足农业金融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紧跟农村市场需求,加大产品创新和研发,让产品和服务符合新型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创新信贷产品,重点支持种粮大户。2012年,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省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三部门下发了《2012年山东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方案》,扩大对种粮大户的支持力度,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和质量。2013年,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形势,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在原有的信贷产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探索,创新推出符合新型农民农业生产生活需求的信贷产品,如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经营承包权质押贷款等。通过研发信贷新产品,探索农民手中有效抵押物、拓宽抵押担保范围、丰富担保方式,有效推动了新型农民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的种植模式,提升了农业种植产量,促进了农民增收。

  探索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促进现代农业多元化发展。为了提升农业生产带来的财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从支持环节上下功夫,积极探索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将农村金融的服务渗透到各个产业链环节,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社会消费环节实现合作、产值、效益的最大化。对于普通农户,采取分散式、小额度的支持服务模式;对于专业合作社,采取集中式、专业化、跟踪式的支持服务模式;对于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化、规模化、订单化的现代服务模式。通过对农业生产参与的环节,加大对各个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强了农民生产种植的信心,保证了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的健康持续运营,助推了农业龙头企业生产规模的提升和良好发展势头的延续。同时,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还探索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产生了良好的带动效果。截至4月末,该省农村信用社专业合作社贷款达75.3亿元,支持专业合作社6717家。山东省已经形成了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良性发展氛围。

  发挥杠杆作用,推动订单农业金融产品服务。针对农业规模化种植,越来越多的种粮大户开始实行订单种植,既有效增强了农业种植抗风险能力,又有利于得到金融信贷资金支持,也有利于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发挥金融杠杆作用,鼓励引导订单企业、农户参加涉农保险,将订单企业、农户的履约情况和投保情况作为对其评级授信的参考条件,强化订单签订者的履约意识,有效降低信贷风险。对信用等级高、信用记录好的订单农户可发放信用贷款,对符合信贷条件的订单企业可适当简化手续,优先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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