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1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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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勿成房产化


  前些年一些地方借“新农村建设”、“土地资本化”、“土地市场化”之名,大规模地拆除旧村,让土地进城,再以土地开发、基础建设方式推进,以“拆房、建房、卖房”来实现所谓城镇化,使城镇化沦为名符其实的“房地产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这种思维必须转变,乱象必须禁止。

  地方政府要避免依赖土地财政的惯性思维,努力为全社会创造一个公平多元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民营、社会乃至国外专业资本作为新型城镇化投资建设主体,解决城镇化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哈尔滨翔鹰集团董事长  刘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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