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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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向电商征税,还是更应为实体减税?

□ 陈岳峰

  该不该征税?怎么征税?电商正遭遇最强劲的一轮“反攻”或挑战——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和全国政协委员、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在 “两会”上均提出了对电商进行监管、纳税的议案与提案(详细报道见本报B3版)。

  有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仅阿里巴巴平台经营的商铺2012年漏缴税费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

  长远来看,电商纳入征税范围是必然趋势,大部分垂直电商和实体零售企业开设的网上零售业务一直在依法纳税。主要是类似淘宝这样的平台型电商没有纳税。不过,如若对征税“开闸”,对平台型电商来说将是一个巨大打击。这意味着电商的成本将会提升,竞争门槛会提高,商品价格优势将不再明显,很多卖家会被淘汰出局。

  所以,淘宝针对向电商征税这一提议的回应颇有意味:“我们不反对电商征税,但我们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对辛苦创业的个人小店主征税,对年轻人的就业征税,对年轻人的希望征税,对年轻人的未来征税。”淘宝还称,目前94%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大多不在征税范围内。

  同时,许多卖家虽然年营业额并不低,但利润并不高,且是以个体形式经营,正是因为无需缴纳各种税费才能得以生存。如一家年销售150万元的经营食品的店,其中50%左右的商品是零利润,剩下的50%的商品利润仅为5%,说白了,一年辛苦下来挣3万~5万块钱,如果加上请客服人员的费用,利润更低。

  在淘宝和其他平台型电商上,这样的店不在少数。倘若被纳入正规监管,这些店还面临着从个体变更成企业,增加的各项成本支出就足以给其致命打击。因此有分析认为,这是传统零售对电商的一次“围剿”。不过,从公平竞争的角度讲,传统零售商要求对电商征税也确实无可厚非,因为彼此间竞争环境的不公平客观存在,且不容回避。

  但需要思考的是,平台型电商上的小店主经营难以为继,是否能为传统零售商真正减轻竞争压力?如果造成大批电商小店主消亡,会不会进一步影响就业,进而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更大压力?

  另一方面,实体店商品成本高虽然有着门店租赁、人员工资等成本因素,但各项流通环节的税负高也是重要原因,商品从采购、出售到消费购买,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纳一次税。如果说因为平台型电商的商户没有纳税才得以有价格优势,那也正好表明,正是因为传统零售企业需要承担的税费过高,才造成了商品价格高昂,甚至百货类商品(服装、化妆品)的价格已经远远背离了它本身的价值的现象,由此还造成了传统零售企业竞争能力、经营能力和利润的多重下降。

  所以,造成双方竞争环境不公平,并非电商一家的错。当然,将电商纳入征税监管并无不对,但不妨再思考周全些,针对平台型电商的实际情况在征税上予以最大限度地优惠。而更应该加大力度的,是为传统零售企业在流通环节中减负,减税更是重中之重。或许,这也是“两会”流通业代表、委员们的议案与提案给大家带来的另一重要价值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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