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春季学校食堂检查
本报讯 开学季,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春季学校食堂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同时,要以中小学校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天津中小幼学校要签食品安全责任书
本报讯 新学期,天津市教委决定对各区县教育局、直属校实行签订《天津市中小幼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制度,实施《天津市中小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
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抽查和互查等多种形式的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排查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直属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带资”承包;对外承包的食堂到期后,必须无条件收回自办;对暂不具备自办食堂能力的学校,应引进高资质的餐饮企业经营或配送。
(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