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下发了《关于2013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3年起,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中西部地区50%、东部地区40%。其他险种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自2013年起,选择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等10个省(区)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鼓励其他省(区、市)探索试点。
(宗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