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2月2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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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家庭农场应稳中求进

张成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这是“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所谓的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农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在我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浙江宁波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据统计,在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透过中央一号文件对家庭农场的鼓励和支持态度,我们看到了一条农业农村改革的新路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大批农民进城务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2亿农民外出务工,在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大量劳力流出,使得农村耕地不能有效利用甚至闲置、荒废。如何实现有限劳力与农业生产的完美结合,家庭农场或是一条解决的途径。

  首先,家庭农场既保证了农业生产,又解决了单个家庭经营低、小、散的问题。由于农业生产的基础是单个农户,家庭经营的存在将是一个长期的、难以替代的方式,但是,家庭经营方式也有其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等短处。而家庭农场则是将两者结合的有效方式,既保持了家庭生产的基础,又通过适度扩大的规模经营,保证了农业生产。

  其次,家庭农场也是培育职业农民、保持农民数量的有效途径。家庭农场的劳动力是家庭内部成员,农场收入是家庭的主要收入,为了将收入最大化,家庭中的青壮年会选择留在家里务农。家庭农场的规模效应让这些年轻人在务农中获得了可观的收入,而他们身上也初具职业农民的影子。  

  但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对培育家庭农场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忽视。

  农场的先决条件是土地,以现在的家庭耕地来看,家庭农场需要的土地很难实现自给自足,至少需要多出现有的一倍或者数倍。这些多出的土地就需要租种,而外出务工的农民在工作、户籍、社保、住房等都还没有解决之前,他们不会把土地长久流转出去。一号文件也规定,既不能限制也不能强制农民流转土地。特别是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偏远地区,土地是根本,他们很难把自己的土地交出去。因此,未来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直接决定于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家庭农场的发展必须与城镇化与非农就业速度相协调。

  家庭农场发展的另一掣肘就是资金短缺。家庭农场发展需要的资金是单个家庭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仅凭单个家庭很难承担,而除了国家补贴外,由于农业投资周期较长,资金周转较慢,农业生产存在的自然风险较大,而农业风险保障水平都很低,导致银行不愿给农民提供贷款。

  所以,发展家庭农场仍然需要政府在财政、税收、用地、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并且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才能使得家庭农场在农村开花,真正造福广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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