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对中央一号文件进行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加以落实。通知对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等80项政策措施或相关问题进行了分工安排,分别规定由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其中,有7条工作分工明确了供销合作总社的职责。
80条具体工作分工中,关于“加快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启动金农工程二期,推动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建设”、“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的问题,通知规定由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并负责落实。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并要求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此,通知确定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同时,在具体工作分工中,“合作社”一词被提到15次,资金、税收等优惠政策将逐步惠及农民合作社,并明确负责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农业补贴倾向合作社方面,通知指出,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负责落实关于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农民合作社流转方面,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法制办、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等部门,对“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税收方面,“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做好合作社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问题。此外,农业部将会同法制办等部门,对“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问题,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通知提出,关于“按照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继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的问题,由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在播种前提出方案并公布;关于“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推进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范围”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粮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关于“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冷冻贮藏、分级包装、电子结算”的问题,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关于“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认真执行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改善鲜活农产品调控办法”的问题,由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粮食局、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通知指出,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各牵头部门要在今年10月底前将牵头负责工作的落实情况送农业部。农业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在11月底前将各项分解任务落实情况汇总报国务院。
(欣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