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 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
二、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
三、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
五、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
六、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七、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新年伊始话农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党中央连续发布的第十个锁定“三农”的一号文件,提出了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等一系列新观点、新政策、新举措,并明确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流通。
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近年来,农产品进口激增,部分农产品结构性紧缺日益突出,使得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此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其中,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适时增加新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冷冻贮藏、分级包装、电子结算。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继续实施“北粮南运”、“南菜北运”、“西果东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说,2012年粮食总产6年超过1万亿斤,标志着粮食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但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仍然存在着不可低估的风险和隐患。建立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稳定高效的保障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任务。第一要建立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产品“产得出”。第二要建立健全农产品销售扶持促进机制,确保农产品“销得畅”。第三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农民“得利益”。第四要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支持保障机制,确保发展“可持续”。
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主力军,供销合作社历史上就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近几年,通过实施“新网工程”和建设“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平价商店、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途径,在探索农村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解决农民“卖难”、市民买贵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产品流通的提出,是对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作用的肯定,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带来契机。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需要抓住两个关键:一是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二是着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加大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增加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快建立部门联合评定发布示范社机制,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
据了解,近年来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农业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农民合作社已有68万家,同比增长30%。
中央一号文件要求,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这一表态不仅代表未来土地政策的导向,也是为了培育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将成为政策扶持重点。
近年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缺乏主导性的服务组织;二是农业公益性服务质量不高。
因此,今年的一号文件特别提出,重点是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在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工夫,使公益性服务机构真正做到全覆盖、有保障,切实发挥其主导性作用;关键是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
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网络优势,有组织基础,也有工作条件。近些年,供销合作社通过创办协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村综合服务社区中心、日用品消费网络和农资连锁配送店、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庄稼医院、专业服务公司加合作社加农户、涉农企业加专家加农户等服务模式,积极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到田到户。供销合作社的这些为农服务,即体现了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的特性,又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了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完全可以担当起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
(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