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3年2月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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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金奖的有机水稻


  近年来,一大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特农产品品牌深受消费者喜爱。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涉农产品的注册商标数量达到110万件,地理保护标志1382件,居世界总量第一。但我国多数农业品牌影响力还仅停留在局部地域,跨省跨区域品牌少,国际知名品牌更是寥寥无几。虽然多数农业企业、合作社已经认识到品牌建设的重要性,但却重创牌、轻维护、少经营,很多企业和合作社在品牌创建后,后续宣传推介跟进较少,品牌保护意识较淡薄。

  为提升广大企业和合作社对品牌建设的深层次认识,借鉴一些知名农产品品牌在形象塑造、推广使用、标准制订和宣传保护等各方面的经验,我们开设了“品牌榜”这个栏目,对这些优秀品牌的经验进行报道,并将定期约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点评。欢迎各地企业、合作社通过这个栏目分享自己在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中的经验和心得体会。

  河北乐亭县濒海傍河,土地肥沃,是传统的农业大县,素有“燕东天府”、“冀东粮仓”之称。先后被授予“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县”、“全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示范县”、“中国果菜无公害十强县”等荣誉称号。乐亭县秋利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的有机水稻就生长在这里。

  品牌成长之路

  1998年,乐亭县王滩镇农民王秋利建起了全县最大的稻米加工厂——乐亭县秋利精制米加工厂,2006年又组建了唐山秋利精制米业有限公司。2007年,公司为农户免费提供优质稻种1万斤,农户试种1200亩。公司聘请专家指导技术,对种植户统一管理,粮食订单生产初具雏形。

  为了让更多老乡都走上致富路,2008年12月,他成立了乐亭县秋利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以“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以种植优质水稻作为突破口,逐渐形成集种子、农药、化肥经营、农业技术服务指导、农机具统一集中使用、产品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紧密合作型农合组织。目前合作社入社社员326户,辐射带动农户2400户,年销售额3865万元,拥有资产600多万元,助农增收160万元。

  专业合作社按照农业产业化规范要求,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管理模式。开展“五帮二维护”系列服务,即:帮助社员选购、培育、引进优良新品种;帮助社员开展技术交流,组织经济技术协作,规范种植管理;帮助社员代购和供应水稻种植所需的物资;帮助社员收集和提供有关经济、生产技术和市场供求信息;帮助社员销售产品;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员的利益。严格执行“四统一”,即:统一种植、统一技术、统一收购、统一销售,有力提高了水稻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

  质量源自细节控制

  秋利专业合作社的种植区远离附近村庄1500米,四周没有加工企业,经乐亭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除去优厚的自然条件带来的水稻质量保障,科学的培育和管理也不可或缺。

  合作社选用优质稻米的稻种作为种植品种,采用石灰浸种,杀死种皮表面的有害病菌,杜绝化学药剂浸种。炒土育苗,利用高温加热育苗土壤,杀死土壤中的有害病菌、虫卵及草籽;杜绝以杀菌剂、除草剂防治病虫害。同时,水稻被施以有机肥,人工除草,杜绝使用除草剂。病虫害防治方面,也是采用生物及物理方法防治病虫害,并辅以人工除虫,喷洒牛奶、沼液防治病虫害。

  合作社成立以来,坚持以科技为先导,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水稻生产,引进辽宁“锦丰一号”等系列水稻新品种,建设国家级绿色水稻生产示范区;大力推广工厂化育苗和机械化插秧,提升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工厂化育苗棚增加到15个,购置播种机30台、插秧机70台,水稻机插面积达到80%以上;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做大做强“第一斗”有机大米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依托国内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积极研究水稻新品种、新技术,不断提高种植管理水平。合作社580亩有机水稻基地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辽宁方园有机食品认证中心(FOFCC)的认证,取得了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2010年,为了让合作社的有机稻米打入上海世博会,王秋利投资100多万元改造加工车间,增添化验、卫生等设备,对职工进行培训、体检,实行全封闭加工生产。最终,“第一斗”牌有机稻米凭借无可挑剔的质量获得了世博园的准入资格。2010年,两种精包装的60箱有机稻米摆到了上海世博园中国企业馆的大厅里,他还成功地把有机稻米推介到世博园内20多家酒店餐馆,让中外游客品尝到了乐亭生产的有机稻米。

  荣誉是对付出的肯定

  合作社以品牌拓市场,以品牌增效益,以品牌求发展。该社生产的“第一斗”品牌大米畅销京津冀、上海、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市,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第一斗”牌有机大米获得河北省著名商标,并在2010上海世博会展示,这是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唯一一种进入世博会的食品类产品。该产品荣获2012年中国现代农业商品博览会金奖。

  合作社连续多年,荣获唐山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唐山市政府命名为“唐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示范社”;2012年,先后被农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为“国家级示范社”。

  (大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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