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2年末,河北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23.4亿元,比年初增加473.1亿元,增量高于上一年同期139亿元;增速25.6%,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2.9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两个不低于”工作目标。
河北省农信社支持小微企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一次性补助全省农村信用社2012年度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50万元,成为2012年省政府给予金融机构补偿金最多的机构。
经省联社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平均奖励给全省2012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长较快的10家县级行社,每家县级行社奖励5万元。(杨运东)